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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屋頻換地點 線人費找數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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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16日 13:33
2019年01月16日 13:3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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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蘋果》發現,警司偷會人妻的安全屋,位於紅磡鶴園街恒豐工業大廈一單位,該個近9,000呎單位被間成13個小型辦公室,每個辦公室面積由百多呎至數百呎不等,單位外有玻璃門,需按密碼進入,門外有水牌貼上公司名,但其中兩間沒標示公司名稱。
據大廈保安透露,他曾進入該單位其中兩個辦公室檢查,形容房內有枱及電腦,並無特別。
查冊資料顯示,上址單位面積約8,900呎,由一間海外註冊公司持有,該公司於2002年以273萬元購入。上址有劏房單位於網上放租,聲稱有窗及獨立洗手間,面積由百多呎至800呎不等,租金由數千元至萬多元。
今年線人費預算增六成
消息稱,警隊安全屋主要用來安置受保護證人、卧底警員及用作會見線人的地方,或作特別行動監察點等。案件主管(警司)級別就可批准租用任何租金可負擔的單位,租期可長可短,但為保密,一般不會租住太長時間,約一至兩年便轉換地點。一般而言,只要是重大案件而有實際需要便可以租用。保護要人組、保護證人組、O記、總區重案組、反黑組都會有各自的安全屋。
警隊使用俗稱「線人費」的酬金及特別服務撥款租用安全屋,有關撥款是警隊每年向立法會申請一筆過款項,再由各部門按需要申請,線人費需要經過嚴格審批。根據警務處資料,2011年至2017年線人費每年開支高達8,000萬元,而2017至2018年度的預算更達8,740萬元,本年度(2018/2019年度)的線人費預算較去年度更增近六成,達約1.39億元,為近年新高,保安局解釋是為了打擊恐怖主義活動、嚴重罪案、毒品罪行及保安事宜等,但涉及警方機密行動,未能公開細節。
■記者黃婉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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