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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男炒劉德華飛囚兩月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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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12日 10:30
2019年01月12日 10: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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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劉德華早前於紅館舉行原定一連20場《My Love Andy Lau劉德華World Tour》演唱會,門票開賣四小時火速售罄,一票難求,可惜最終因劉德華染上流感而腰斬收場。惟一名窺準商機的內地黃牛黨,趕及在演出取消前來港炒賣門票,並成功以6,000元高價出售兩張原價380元的門票;不過他遇上的並非歌迷,而是放蛇警員。內地男昨認罪,被判囚兩個月。
稱為100元報酬轉售門票
辯方求情指,持雙程證來港的被告周業軍(40歲),在內地做瓷磚生意,月入7,000元。他於去年12月23日來港探親,有內地鄉親以每張報酬100元,託他轉售演唱會門票,被告為幫補旅費於是答應;裁判官陳慧敏指黃牛價比原價高5,240元,質疑:「佢先賺得一百?」
被告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違反逗留條件罪,控罪指被告只准以訪客身份留港,卻於去年12月26日在紅館外開辦兜售演唱會門票的業務。案情指,被告當晚主動向假扮顧客的女警兜售門票,雙方達成交易後,埋伏警員即現身截查被告;被告在警誡下表示:「你們要求買我的票,因為我不是賣票的,所以我沒有答應你。」
根據《公眾娛樂場所條例》,任何人若以超過原價出售門票、或游說他人購買,即屬犯罪,最高可判罰款2,000元;惟紅館及香港大球場等地均屬獲豁免發牌的公眾娛樂場所,故炒賣紅館門票不犯法。
不過《入境規例》規定,訪客不可在香港接受有薪或無薪僱傭工作,亦不得開辦或參與任何業務,否則最高可判罰款五萬元及監禁兩年。
案件編號:KCCC3905/18
■記者楊思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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