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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2012年(即被錯誤留案底)之後三年,我申請過20份政府工,但全部唔成功,嗰三年我完全零收入,要靠積蓄過活!」Tony於1995年在英國取得工程師資格後回港發展,他起初在私人公司工作,其間因患癌曾停工數年,直至2012年才重返工程師行列。2012至2014年間,他申請政府工務工程師約20次卻全部落空,他懷疑與「被留案底」有關,計劃入稟控告警務處疏忽,以及追究該三年內不獲聘而導致300萬元損失。
Tony指出,政府工務工程師主要負責監督政府旗下的工務工程以及政府聘用的承建商工程,合約期兩年,月入達10萬元,比私人公司薪酬高約四成,更有逾萬元房屋津貼。如要申請為政府工務工程師,必須先獲得一間已取得政府工務工程的私人工程顧問公司聘用,然後向其公司索取申請政府工表格,當中必須填上過往三年是否有刑事紀錄,「如果有(案底)一定要寫,但我當時唔知道(有案底),所以過往20份申請我一直都冇寫」。
事發後「唔敢再咁正義」
他懷疑過往不獲聘與「被留案底」有關,「原來政府查到我有案底,但我又寫冇,已經對我誠信有好大問題,加上我有案底,政府好大可能因此唔請我」。他推算有案底首三年不獲聘,損失至少300萬元。
此外,事件也令他留下極大陰影。Tony稱自小愛打抱不平,曾舉報同學在課堂進食、打架等;投身社會後,倘見有人超速、亂切雙白線、亂拋垃圾等,也不嫌麻煩影相拍片向相關部門舉報,「我唔敢再咁正義,連早前我向食環署投訴有人亂拋垃圾,都拒絕做證人,因為我做證人,可能又隨時變成被告,變咗我係拋垃圾嘅人!」
■記者黃學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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