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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者綜援收緊門檻 林鄭稱非不近人情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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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09日 10:33
2019年01月09日 10: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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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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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政府下月起把長者綜援申請資格由60歲延至65歲,新安排被指令60至64歲人士面對為期數年的福利「真空期」。特首林鄭月娥昨回應指,有關改動是因應退休年齡延長,反映社會人口的現實,否認政府此舉是要「慳錢」,也非不近人情。
指60歲以上打工者眾
特首林鄭月娥表示,在新安排下,目前已經領取長者綜援的60至64歲人士不會受影響,其他65歲以下申請人都可以申請成人綜援,特區政府同時會提供就業支援,勞工處會加強協助中年及年長就業人士。
她形容今次是理順工作,隨着人口老化及壽命延長,現時只長者綜援仍以60歲作為合資格年齡,其他項目已改為65歲,包括領取醫療券等。她強調現時很多60歲以上的市民都在工作,又指自己都超過60歲,現仍每天工作十多小時。
新安排下,以合資格的單身者計算,舊方案2月起原本每月可領取3,585元綜援金,但成人綜援申請者僅能領取2,525元,兩者相差千元。
前特首梁振英早在前年1月發表任內最後一份施政報告中已提出,把長者綜援申請年齡由60歲調高至65歲,但由於社署需調整電腦系統配合,故遲遲未推行。社署資料顯示,現約有14.3萬宗長者綜援個案。當中60至64歲領取綜援的人數,由2013/14年度的27,428人按年減至前年底的25,303人。
■記者盧文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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