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浦志強緩刑期滿 當局「幫教」為名剝奪自由長青網文章

2019年01月0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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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9年01月02日 07:57
2019年01月02日 07:57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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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內地著名維權律師浦志強,曾參與六四天安門絕食活動,代理大量涉及公民權利的辯護,遭當局以莫須有罪名判監三年、緩刑三年。昨日緩刑期滿的浦稱已經結束了三年的「社區矯正」,但仍需接受政府三年的「幫扶教育」,若干程度而言,浦的人身自由仍然在當局掌控之中。
1月1日結束緩刑的浦志強在Twitter發佈其簽字畫押的「解除社區矯正宣告書」,但被當局告知施以三年的「幫教」。浦志強代理律師莫少平稱,浦在緩刑期間被當局使用「矯正」的方式管理,比如定時報到、言論與行為受限等。如今浦緩刑期滿,毋須進入監獄服刑,所以就根據程序解除了對他的「矯正」。也就意味着浦志強案已結束,從昨天開始浦志強就是法律意義上的自由人。
律師劉曉原認為,浦在緩刑期間沒有違反法律規定,所以三年的刑期就不再執行。而特殊的是被簡稱為「幫教」的幫扶教育措施。
「提醒自己監獄界線不清」
他說一般這是對服刑人員出獄以後的一種措施,對出獄人員進行社會幫助、再就業、醫療保障等生活問題。內地法律網站顯示,「幫教」即借助社會各方面力量,對特定的對象進行幫助教育的非處罰性社會教育與管理措施,促使幫教對象轉變思想,革除「惡習」。某種意義上來說,浦志強的人身自由仍然在當局掌控之中。
浦志強今日在帖文寫道,「我將一如既往,提醒自己監獄有大小,門檻不高界線不清,要用犯人標準,嚴格要求自己,不可得意忘形」。有網友評論稱「中共國就是個大監獄,的確門檻不高,一出生就莫名其妙入獄了。」浦志強於2014年5月底、六四25周年前夕,參加一個家庭聚會悼念六四,被當局以「尋釁滋事」帶走,羈押逾1年半後,2015年底再被以「煽動民族仇恨罪」、「尋釁滋事罪」判監三年、緩刑三年,浦志強本人堅持不認罪。而他在三年的緩刑期間長時間手戴電子手銬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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