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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84億傳銷案主犯囚17年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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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15日 09:35
2018年12月15日 09:35
新聞類別
中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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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震驚全國、涉案金額逾1,046億元人民幣(下同,約1,184億元)、共598萬多人參與的「善心匯」傳銷案,昨日在湖南省雙牌縣人民法院進行一審宣判,主犯張天明被判囚17年,並處罰金一億元(約1.13億港元);涉案其他九名被告人分別以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判監年半至10年不等及罰金,同時追繳各被告違法所得。
扶貧為名 全國誘騙會員
判決書指,被告人張天明在2013年5月註冊成立深圳市善心匯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簡稱「善心匯」)。2016年3月起,張天明陸續招募燕吉利、劉力華、黃榮權、董健、劉海、廖雄雲、陳清勁、方同松及劉韓望等人加入善心匯公司,開發「善心匯眾扶互生系統」,成立、入股了多家公司。善心匯以「扶貧互助」為名,以高額回報為誘餌,在全國招收會員騙財,要求參加者繳納300元購買「善種子」,以「層壓式」發展,會員獲利收益全部來自後期會員投入的資金,而非實體經濟支援。
截至案發,參與「善心匯」傳銷逾598萬人,涉案金額逾1,046億元。此外,公安機關立案偵查「善心匯」傳銷後,張天明煽動600多名會員於2017年6月9日、6月10日先後到有關公共場所拉橫額、喊口號等,抗拒及阻礙公安執法。
雙牌縣人民法院的判決指,張天明等10名被告的行為已構成組織、領導傳銷活動罪,以及構成聚眾擾亂公共場所秩序罪。此外,張天明等人去年9月宣佈逮捕時,當局曾公佈張天明等主要疑犯非法獲利逾22億元(近25億港元),許多網民認為張天明只判17年,判刑太輕。
澎湃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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