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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放生梁振英】廉政公署昨晚發表聲明,指已完成調查前特首梁振英及民建聯議員周浩鼎被指稱涉嫌觸犯貪污以及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行的投訴,律政司認為沒有足夠證據向兩人提出檢控而達致合理機會定罪。昨未現身回應事件的周浩鼎,透過facebook稱尊重廉署及律政司的「專業決定」,希望事件告一段落。到廉政公署舉報周浩鼎與梁振英「打龍通」的民主派議員毛孟靜對結果表示非常遺憾,形容情況如學生作弊,但竟然不需解釋及承擔責任,令人完全不能接受。
記者:林俊謙
梁振英因收受UGL 5,000萬港元,去年遭立會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其間爆出梁振英與當時的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私下「打龍通」,立法會秘書處發現周向委員會提交修訂文件中,修改者名字顯示為「CEO_CE」即特首辦。委員會內民主派成員要求周辭任委員,雖然建制力保,惟四日後周浩鼎終宣佈即時辭任職務。梁振英在事件曝光後拒認錯,反指自己是被查對象,「有需要、有權利」表達看法。當時毛孟靜和范國威到廉署舉報梁、周二人「打龍通」,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律政司昨發聲明闡述不檢控周浩鼎及梁振英原因,指周提交調查委員會關於主要研究範疇的修訂來自梁振英,這些修訂並不會影響委員會的正常運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種不當行為嚴重至足以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消息稱,周及梁在該案中並無明顯利益輸送等貪污罪行,「雖然周浩鼎嘅行為係唔啱,但未嚴重到構成刑事罪行,應該交返畀立法會相關委員會跟進」。
廉署不檢控 毛孟靜遺憾
廉署昨日發表聲明後,大批記者在立法會等候周浩鼎回應,但周最終未有現身,只在facebook回應指:「本人尊重廉政公署及律政司就這次事件所作出的調查及依法獨立作出的專業決定,並希望事件告一段落。」
毛孟靜昨於立會表示,她收到廉署以沒有證據為由不起訴梁振英和周浩鼎的通知,她對此感非常遺憾,非常沮喪和不能接受,形容情況如同學生作弊,但不需要解釋和承擔,完全不能接受。
對於廉署不就UGL案控告梁振英,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目前是否需要解散,身為該委員會委員的民建聯議員黃定光形容是「另一碼子事」。黃指周浩鼎在事件中可能經驗不足,直指:「佢(周浩鼎)喺呢個問題上面,做咗一啲比較愚蠢嘅嘢,我哋要個委員會調查出嚟,得出個結論,我哋提出一啲告誡或者點樣,呢個係另一個處理,等佢吸取經驗,以後去到呢啲(問題),老友還老友、自己友還自己友,但呢個籮柚坐得呢張凳,你就唔能夠做(私通)呢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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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振英因收受UGL 5,000萬港元,去年遭立會成立調查委員會調查,其間爆出梁振英與當時的委員會副主席、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私下「打龍通」,立法會秘書處發現周向委員會提交修訂文件中,修改者名字顯示為「CEO_CE」即特首辦。委員會內民主派成員要求周辭任委員,雖然建制力保,惟四日後周浩鼎終宣佈即時辭任職務。梁振英在事件曝光後拒認錯,反指自己是被查對象,「有需要、有權利」表達看法。當時毛孟靜和范國威到廉署舉報梁、周二人「打龍通」,涉嫌公職人員行為失當。
律政司昨發聲明闡述不檢控周浩鼎及梁振英原因,指周提交調查委員會關於主要研究範疇的修訂來自梁振英,這些修訂並不會影響委員會的正常運作,沒有足夠證據證明這種不當行為嚴重至足以構成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消息稱,周及梁在該案中並無明顯利益輸送等貪污罪行,「雖然周浩鼎嘅行為係唔啱,但未嚴重到構成刑事罪行,應該交返畀立法會相關委員會跟進」。
廉署不檢控 毛孟靜遺憾
廉署昨日發表聲明後,大批記者在立法會等候周浩鼎回應,但周最終未有現身,只在facebook回應指:「本人尊重廉政公署及律政司就這次事件所作出的調查及依法獨立作出的專業決定,並希望事件告一段落。」
毛孟靜昨於立會表示,她收到廉署以沒有證據為由不起訴梁振英和周浩鼎的通知,她對此感非常遺憾,非常沮喪和不能接受,形容情況如同學生作弊,但不需要解釋和承擔,完全不能接受。
對於廉署不就UGL案控告梁振英,立法會根據《議事規則》第49B(2A)條,就譴責周浩鼎議員的議案成立的調查委員會,目前是否需要解散,身為該委員會委員的民建聯議員黃定光形容是「另一碼子事」。黃指周浩鼎在事件中可能經驗不足,直指:「佢(周浩鼎)喺呢個問題上面,做咗一啲比較愚蠢嘅嘢,我哋要個委員會調查出嚟,得出個結論,我哋提出一啲告誡或者點樣,呢個係另一個處理,等佢吸取經驗,以後去到呢啲(問題),老友還老友、自己友還自己友,但呢個籮柚坐得呢張凳,你就唔能夠做(私通)呢啲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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