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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商」姦劫案 被告:表白後事主同意掂吓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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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11日 12:22
2018年12月11日 12:2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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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無業胖漢涉扮美籍富豪騙財及強姦妙齡找換店女職員案續審,控方播放被告警誡錄影會面片段,被告否認強姦女事主X,並稱案發當日向X表白,但X自言沒有戀愛經驗,仍是處女,故拒絕與他性交,在他要求下才准「掂吓摸吓」。被告堅稱只是以陽具磨擦X下體,不過後來一時聲稱「入咗少少」,形容「大約兩厘米」,一時又稱因X沒有性經驗,故以為「入咗」。
被告高衛健(34歲)向警方指,2016年9月12日於灣仔君悅酒店房間內向女事主X(26歲)表白後便吻她的臉,強調吻X時對方沒反抗,只是笑說尷尬。他主動問X有沒有性經驗,X自言「冇拍過拖」及是處女。他答應X不會性交,但要求「掂吓」,X於是讓他以陽具磨擦下體。他更反指因X沒性經驗,以為陽具已插入陰道,隨即叫痛,他聞言立即停止。
指事主無拍過拖
被告稱之後「貪玩」拍了X的裸照,並自爆曾答應X一踏出房門便會刪除裸照,拍照時又用枕頭蓋着X的樣貌。
及後被告與警方進行第二次錄影會面,承認扮有錢人,並以各種藉口要求X到銀行及財務公司借錢給他,涉款逾20萬元,款項全花在九肚山豪宅租金、添置傢俬電器費用及賭波,坦言「冇諗過一次過還錢,拖住先」。
惟辯方指警員於第二次錄影會面前毆打被告,又不准他請律師,恐嚇他「如果玩嘢就會停機過嚟打你」,故被告才招認。負責拘捕警員否認。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HCCC61/18
■記者蘇曉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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