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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凱廸斥譚惠珠不代表法治聲音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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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09日 12:32
2018年12月09日 12:3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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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村選DQ】立法會議員朱凱廸被選舉主任裁定參加村選提名無效,基本法委員會副主任譚惠珠(圖)昨指高等法院駁回陳浩天選舉呈請的決定可以引伸至鄉郊選舉,認為選舉主任的決定有法律根據,更指原則上可褫奪朱凱廸的立法會議員資格,但要由立法會決定。
朱凱廸斥譚只從政治角度考慮問題,「佢總係覺得政府嘅權力越大,對於人民嘅權力控制越強就係越好」,認為譚這種心態會令法律變為達成政治目的工具,根本未能代表法治的聲音。
盡快決定是否提呈請
陳浩天2016年被選舉主任以不擁護《基本法》為由取消其參選立法會資格,陳其後提出選舉呈請被高等法院駁回。譚指據陳浩天案裁決,選舉主任有權裁定立法會參選人有否實質遵從「擁護基本法」聲明要求,指此案在法例上的概念、目的和字眼上跟鄉郊選舉類似,故認為決定可引伸至鄉郊選舉,堅持選舉主任決定有法律根據。
朱凱廸昨在荃灣街頭舉行集思會,剖白今次參加村選的想法,反駁譚惠珠未能代表法治的聲音。朱透露會盡快就被裁定村選提名無效一事決定是否提出選舉呈請,希望釐清《基本法》第104條是否適用於沒有涵蓋的公職,以及「紅線」應該如何劃,他指除考慮法律問題,也要考慮能否在沒有法援下將官司「打到尾」;若決定申請呈請,他指案件涉及《人權法案條例》,會按此要求法援署署長行使酌情權批出法援,亦會考慮眾籌。
問及會否擔心人大釋法而不提呈請?他指就算不提呈請,政府都將DQ伸延至其他選舉,認為透過香港法院讓市民看到法律爭辯,總比任由當局糊裏糊塗亂劃紅線好。
■記者呂浩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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