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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審團:未確定處分勿告訴學生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0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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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06日 12:27
2018年12月06日 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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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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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地區名校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中四男生梁卓銘墮樓亡一案,陪審團除了一致裁定男生跳樓自殺死亡外,同時向校方提出多項建議,包括學校應為訓導教師提供專業培訓、提高處罰機制透明度,以及除非逼切否則不要告訴學生未確實的處分。
母:校方不應夜晚致電學生
5人陪審團建議學校提高懲處機制透明度,讓學生及家長知道處分後果,及制訂明文指引記錄學生行為問題和清晰的處分機制。校方可為訓導老師提供專業培訓,不應用慣常做法處理學生問題,且沒逼切性就不要告訴學生未確實的處分,並在家長陪同下向學生說明處分及原因。陪審團認為,班主任應有清晰指示,對表現有落差的學生多加關注,有需要的時候要求社工跟進。此外又建議,涉案保安公司應定下指引要求保安在響警鐘時即時去察看。早前證供顯示,死者推開天台放煙門時警鐘響起,但保安沒有即時去視察。
有關校方的處理手法,死者母親指17歲是少年最敏感的時期,學校不應於夜晚致電學生直接對話;又謂當兒子知道要記大過,「又話佢講大話」,心情當然很差。她始終想不通,既然請假紙可以翌日才交給學校,為何學校要不斷致電學生追究事件。她認為不應直接向學生施壓,應先與家長溝通,「依家佢一時激動走咗,你話點處理」。
父親則認為逃學並非十分嚴重的事,不明為何老師要嚴責甚至記大過,記大過一向由校方開會決定,為何事發當晚布可決定記大過,「嚇到個學生咁,真係好有問題」。
校方回應本報查詢,指會制訂防止類似事件發生的措施,包括推出電子點名實時報告家長系統,增加學生上學出席資訊的透明度,加強與家長的溝通,亦為學生提供多個情緒輔導及情緒支援計劃,及透過班主任課及德育課教導學生珍惜生命。
■記者廖希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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