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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涉貪聆訊】民政事務局前局長何志平涉貪案聆訊已結束,控辯雙方完成結案陳詞,陪審團聽取法官引導後,美國時間周三上午起退庭商議,最快在香港時間今日凌晨時分會有裁決。控方律師陳詞時多番強調何志平為了替中國華信能源取得生意機會,故意賄賂外國政要,且多次「出千」(cheated again, again and again)。辯方則反駁,何擔任秘書長的中華能源基金委員會,無可否認與非洲政要有金錢往來,但不是行賄,而是為華信建立商譽。
何志平涉貪案第七日聆訊,檢控官Douglas Zolkind作結案陳詞,就乍得案及烏干達案,各列出多項指控何志平行賄的理由,包括涉案的款項用途與「賄款」無異,實際上只是為了接觸非洲政要,以獲取生意利益;涉案的款項與慈善無關,因為沒有按一貫做法,簽捐款合約、發新聞稿、移交支票等。
指隱藏身份為華信辦事
控方指,何志平一直都有行賄行為,從他與嚴雪瑞的電話對話可見,他亦涉賄賂聯合國大會前主席阿什。Zolkind形容何志平的行為屬「詭計」(deception),何自稱為中華能源基金會行事,但實際上是替中國華信能源尋找生意機會,而他一直隱藏此真正身份,即使是基金會員工亦從未聽過他為華信辦事。
Zolkind指,何志平共涉八條控罪,包括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 FCPA)、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及兩項洗錢罪。他向陪審團講述決定控罪的元素,包括何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向外國官員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故意且貪腐地行事、欲影響外國官員的決定以確保生意機會等,加上何於美國境外與涉案外國官員會面,有關賄款亦經美國銀行轉賬,因此被納入《海外反腐敗法》的管轄範圍。
辯方律師Edward Kim結案陳詞時則反駁指控,他強調,正常的賄賂應該是給予賄款後換取利益,但何志平付錢後並無要求回報,也從來無意隱瞞,所以完全不算是賄賂。他形容相關款項只是企業捐款,目的是為企業建立商譽。
Kim繼而開始攻擊以作供換取不被起訴的加迪奧,指事實上是加迪奧建議何志平行賄乍得總統德比,何志平因此才疏遠他,因此其供詞根本不可信。Kim引述呈堂電郵,指一直都是加迪奧欲促成華信與乍得的石油合作,從中賺取佣金。加迪奧習慣說謊,並以「外交語言」(diplomatic language)來掩飾,包括在庭上先指自己沒有收過秘密金錢資助,但及後被揭曾收過秘密捐獻。
辯方稱華信無生意得益
辯方又指,政府是被加迪奧誤導,導致其指控存在多個漏洞。第一,如果德比收到何志平200萬元美元後,真是如加迪奧所形容般震怒,還想驅逐何志平離開,那麼雙方的商業合作很可能會告吹,為何加迪奧同日還會催促何志平與自己簽合約?為何德比之後一直催促華信與乍得做生意?
至於烏干達案,Kim批評控方的理據薄弱,強調華信從來沒有簽過任何生意合同,整件事情上亦沒得到過任何承諾,重申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匯款50萬美元,只是為了建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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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志平涉貪案第七日聆訊,檢控官Douglas Zolkind作結案陳詞,就乍得案及烏干達案,各列出多項指控何志平行賄的理由,包括涉案的款項用途與「賄款」無異,實際上只是為了接觸非洲政要,以獲取生意利益;涉案的款項與慈善無關,因為沒有按一貫做法,簽捐款合約、發新聞稿、移交支票等。
指隱藏身份為華信辦事
控方指,何志平一直都有行賄行為,從他與嚴雪瑞的電話對話可見,他亦涉賄賂聯合國大會前主席阿什。Zolkind形容何志平的行為屬「詭計」(deception),何自稱為中華能源基金會行事,但實際上是替中國華信能源尋找生意機會,而他一直隱藏此真正身份,即使是基金會員工亦從未聽過他為華信辦事。
Zolkind指,何志平共涉八條控罪,包括一項串謀違反《海外反腐敗法》(Foreign Corrupt Practice Act, FCPA)、四項違反《海外反腐敗法》、一項串謀洗錢、及兩項洗錢罪。他向陪審團講述決定控罪的元素,包括何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向外國官員提供金錢或其他利益、故意且貪腐地行事、欲影響外國官員的決定以確保生意機會等,加上何於美國境外與涉案外國官員會面,有關賄款亦經美國銀行轉賬,因此被納入《海外反腐敗法》的管轄範圍。
辯方律師Edward Kim結案陳詞時則反駁指控,他強調,正常的賄賂應該是給予賄款後換取利益,但何志平付錢後並無要求回報,也從來無意隱瞞,所以完全不算是賄賂。他形容相關款項只是企業捐款,目的是為企業建立商譽。
Kim繼而開始攻擊以作供換取不被起訴的加迪奧,指事實上是加迪奧建議何志平行賄乍得總統德比,何志平因此才疏遠他,因此其供詞根本不可信。Kim引述呈堂電郵,指一直都是加迪奧欲促成華信與乍得的石油合作,從中賺取佣金。加迪奧習慣說謊,並以「外交語言」(diplomatic language)來掩飾,包括在庭上先指自己沒有收過秘密金錢資助,但及後被揭曾收過秘密捐獻。
辯方稱華信無生意得益
辯方又指,政府是被加迪奧誤導,導致其指控存在多個漏洞。第一,如果德比收到何志平200萬元美元後,真是如加迪奧所形容般震怒,還想驅逐何志平離開,那麼雙方的商業合作很可能會告吹,為何加迪奧同日還會催促何志平與自己簽合約?為何德比之後一直催促華信與乍得做生意?
至於烏干達案,Kim批評控方的理據薄弱,強調華信從來沒有簽過任何生意合同,整件事情上亦沒得到過任何承諾,重申向烏干達外長庫泰薩匯款50萬美元,只是為了建立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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