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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警告逃學記大過中四生墮斃前遺言「求求你放過我」長青網文章

2018年12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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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2月04日 12:35
2018年12月04日 12: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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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死因研訊】上水地區名校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一名中四男生疑不堪學業壓力,有感老師不重視排名不在前列的學生,去年測驗前夕懷疑逃學,當晚訓導老師來電稱要記大過,其後他被發現墮樓身亡。死因庭昨召開研訊,死者母親供稱,兒子向老師央求「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改」,跟着離家失蹤;涉事教師供稱稍後接獲醫院來電求助,因死者母親喪子後泣不成聲,無法提供資料,由於他「唔知點處理」故拒絕前往,一心等待高層指示,最終聽從副校長意見「去到又唔識輔導人,都係唔好去」。
記者:伍嘉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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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出生的死者梁卓銘(16歲)生前在上水東華三院甲寅年總理中學就讀,去年3月21日深夜被發現倒卧在元朗洪福邨洪塱樓外花槽,送院證實死亡。其母張秀蘭(50歲)昨出庭作供時多次抽泣,一度無法說話,法庭多番提議短暫休庭讓她平復情緒,張一一婉拒,指既已回憶起整件事,不想斷續作供。
死者怨學校輕視排名低學生
張形容卓銘考上的是「重點中學」,成績一直保持在前十名內,但中四開始感到壓力,漸漸退步。卓銘曾透露同學之間學業競爭加劇,他需減少打籃球,又主動上網報讀補習班。張指卓銘曾稱不舒服及不想上學,「想喺屋企唞下」,她會替兒子向學校請病假。升中四分班後,卓銘有感校方很重視名列前茅的學生,排名後一些的則不太重視,「他(死者)覺得自己心裏有一點不舒服的吧」。
張憶述案發當天,卓銘提早於下午2時許回家,稱當日下午的通識科課堂是「閒科」,毋須上堂。張與兒子如常吃晚飯後,她獨自下樓散步,其間兒子的老師布志強來電,指兒子下午沒上學。張向布複述兒子說法,布直指是謊話,並指兒子逃學或會被記大過。
張回家後,老師再來電要求卓銘接聽,張稱聽到卓銘對老師說:「求求你,放過我,我下次改!」張認為卓銘不太明白記大過的意思,以為可能是考大學的一個污點,十分慌張。卓銘及後趁她洗澡時,隔着門說要出去走一走,她後來發現兒子沒帶鑰匙及電話,下樓尋找20分鐘不果,一度回家守候,再下樓尋子便聽見保安員說有人墮樓,上前查看發現是卓銘。她懷疑墮樓一事與布跟卓銘說過的話有關,致電布查問,布稱將致電校長。
有教卓銘的經濟科兼訓導教師布志強作供稱,案發當日獲校務處通報指卓銘下午沒回校,他致電卓銘住所,卓銘自稱不適要告假。他向卓銘重申,早退或請假須由家長提出。晚上,布致電張報告事態,對方引述卓銘解釋指,當天是測驗日,下午毋須上課。布即時反駁說法失實,測驗是翌日才進行。
布稍後再致電張,要求卓銘接聽,並問卓:「今日都未測驗,聽日先測,你係唔係講大話?」布稱卓銘當時好似答「係」。他於是向卓銘指出:「你咁樣好似逃學喎,學校通常會記大過㗎噃。」死者聞言求饒:「可唔可以放過我?」布最後只要求他向母親交代清楚。
訓導:副校建議勿去醫院
至卓銘證實死亡後,醫院急症室護士以張的手提電話致電布求助,指張嚎哭得無法提供任何資料,要求布協助。布直認「我冇(去醫院)」,「我都唔知點處理」,並打算向校方高層請示後才行動,若高層要他去,他便去。他輾轉聯絡到其中一名副校長,該副校長認為他「去到又唔識輔導人」,建議他「都係唔好去」。他並沒在庭上披露副校是誰。
事發翌日事件通報校長,校方齊集全體教師開會交代,亦有向學生宣佈,而當天原定的測驗一律擱置,首幾節課改為輔導學生。死因裁判官崔美霞多番追問布,校方有否制訂指引或程序,訂明學生出事時,教師、訓導主任及駐校社工的分工,「究竟邊個負責乜嘢?」布稱「有個慣常做法」,會盡量即時通知家長,亦會找有關人士「錄口供」及開會跟進,倘涉刑事會報警。
聆訊今續,但據知校長、副校長皆無被傳召作供。
案件編號:CCDI24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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