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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隊大嘥鬼300萬買靴 200萬補鞋底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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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29日 13:00
2018年11月29日 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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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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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審計報告】
審計署昨發表審計報告,揭露多個政府部門亂花公帑,處事馬虎。其中警務處採購工作受狠批,該部門有17%採購在12個月內重複,每項物品累計價值亦超143萬元報價限額,包括制服布料及手套等,違反《採購規例》。警務處亦涉藉分批採購避過超出財政限額和招標;又被指耗近300萬元,購近4,000對野戰皮靴,卻因存放太久而要花200萬元修補,更有300對靴被棄。
記者︰李詠希
審計署昨發表83頁審計報告,批評警務處多項行動裝備採購工作,其中2008年至12年間,警務處分5次採購約共1.7萬對新野戰皮靴。惟採購4次後,尚有3,923對新靴未分發,但警務處仍繼續採購。報告斥,警務處未有採用「先入先出」方式管理庫存,有需要改善。
涉藉分批採購避招標
報告續指,警務處2012年和13年接獲警員投訴,指部份皮靴鞋底易鬆脫,調查後發現是因皮靴存放太久令黏合劑老化。當時有3,923對新靴未分發,共耗資292萬元購置,警務處又花多200萬元,為該批皮靴修補,並扔棄299對經修補的皮靴。報告指情況不理想。
警務處採購受《採購規例》規管,5萬至143萬元採購需至少取5份書面報價,逾143萬元採購需招標。惟審計署抽樣審查發現,警務處過去三年190宗採購中,有33宗(17%)涉及12個月內重複採購13項物品,每項累計價值均超143萬元報價限額,違反《規例》,包括2015年半年內添置共164萬元的冬季保護手套、2015至16年的9個月內購入近340萬元恤衫和長褲布料、2015至2017年間前後三次,購入共555萬元學員跑鞋等。
警務處:大型活動期間需求殷切
報告又指,該190宗採購中有47宗(25%)涉重複採購19項相同或類似物品,包括2015至17年間,分別分三次以報價方式,購置路障交通燈和避彈衣,每次報價之間相隔4個月至10個月,每次報價的累計價值亦介乎133萬至142萬,僅僅不超12個月內143萬元限額規定,不用招標。
報告指,警務處須遵守《規例》,盡可能嚴格遵守招標或報價方式進行採購的財政限額,「不得藉分批採購所需物品規避超出限額的情況」。
警務處同意審計署建議,並辯稱因「大型公眾活動期間」,警員對相關物品需求殷切,或因大型公眾活動帶來的沉重工作量,因而延誤報價、消耗量大增等,會改善採購程序及加強培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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