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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轟動國際的印傭Erwiana被虐案,女僱主羅允彤於2015年被判囚6年,她及後不滿被拒批法援提出司法覆核,最終敗訴,因而拖欠法援署20萬元訟費。早前法庭下令扣押其物業,以支付拖欠的訟費,羅為此提上訴,高院昨日開庭審理此案,庭上爆出羅已提早放監,但她並沒出庭,亦沒向律師給予上訴指示。法官認為沒理由將案押後,加上羅從沒呈交任何上訴文件,決定即時駁回羅的上訴,同時判羅須支付法援署訟費。
羅允彤(47歲)被判監後,曾申請法援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惟申請未獲接納。羅隨後向高院提司法覆核,欲推翻法援署決定,高院一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但最終拒絕受理該司法覆核申請。法援署後來就司法覆核案要求羅支付49萬元訟費,羅於法庭上哭訴被「大石砸死蟹」,法官將訟費減至20萬元。
律師申停止代表羅允彤
法援署後來因羅拖欠訟費,申請將羅名下物業扣押,獲法庭批准。羅上訴要求解除物業押記令,但遭法庭駁回,庭上披露羅亦欠Eriwiana 80萬元賠償及銀行卡數。羅不滿,再就此上訴。
羅昨沒現身法庭,代表律師表明,正申請停止繼續代表羅,羅亦未有就本案向他作指示,故他無從準備案件。律師要求法庭將案押後四周,待他再索指示,及查詢羅是否另委聘他人處理案件。
法援署代表反對押後,認為案件於今年6月判決至今已5個月,羅一方從未呈交任何上訴文件,更透露早前與羅湖懲教所通電,得知羅數月前已出獄,一旦法庭批准律師不再代表她,法援更難聯絡上羅,勢必影響本案聆訊,故案件不容再拖。
法官認為,羅允彤既已出獄,應有充裕時間給予律師指示,亦必知道聆訊日期,故拒絕將案件押後,並因她沒提交任何上訴理據,故決定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HCAL122/15
■記者蔡少玲
羅允彤(47歲)被判監後,曾申請法援就定罪及刑期上訴,惟申請未獲接納。羅隨後向高院提司法覆核,欲推翻法援署決定,高院一度批出司法覆核許可,但最終拒絕受理該司法覆核申請。法援署後來就司法覆核案要求羅支付49萬元訟費,羅於法庭上哭訴被「大石砸死蟹」,法官將訟費減至20萬元。
律師申停止代表羅允彤
法援署後來因羅拖欠訟費,申請將羅名下物業扣押,獲法庭批准。羅上訴要求解除物業押記令,但遭法庭駁回,庭上披露羅亦欠Eriwiana 80萬元賠償及銀行卡數。羅不滿,再就此上訴。
羅昨沒現身法庭,代表律師表明,正申請停止繼續代表羅,羅亦未有就本案向他作指示,故他無從準備案件。律師要求法庭將案押後四周,待他再索指示,及查詢羅是否另委聘他人處理案件。
法援署代表反對押後,認為案件於今年6月判決至今已5個月,羅一方從未呈交任何上訴文件,更透露早前與羅湖懲教所通電,得知羅數月前已出獄,一旦法庭批准律師不再代表她,法援更難聯絡上羅,勢必影響本案聆訊,故案件不容再拖。
法官認為,羅允彤既已出獄,應有充裕時間給予律師指示,亦必知道聆訊日期,故拒絕將案件押後,並因她沒提交任何上訴理據,故決定駁回其上訴。
案件編號:HCAL122/15
■記者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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