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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駕巴士撞毀 中五生遭官斥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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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21日 12:31
2018年11月21日 12:31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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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立志成為巴士司機的17歲中五學生,凌晨與友人行經樂富巴士總站時遇見心頭好,「忍唔住」偷走一雙層九巴,並在無牌下駕駛10公里,最終將巴士撞毀。青年昨承認偷車、無牌駕駛、沒第三者保險及意外後沒報警共四罪。
官:以為睇過YouTube片就識揸?
裁判官斥被告:「你以為睇過YouTube片就識揸巴士?」被告竟答「可以咁講」。裁判官決定先索取勞教中心、更新中心及背景報告,押後至12月11日判刑,其間被告還柙。官囑被告:「喺入面好好諗吓。」
辯方求情指,被告梁冠傑是「巴士迷」,犯案純因一時癮起,意外後因「知驚」而逃離現場,現已非常後悔。裁判官質問:「你斷手斷腳,你呀媽點算?你又冇保險,俾你撞傷撞死嘅人又點算?」被告不停稱已知錯、承認犯行危險和不顧後果等,裁判官再質問:「一句對唔住就算?」被告沒再回應。
案情指,被告和友人於今年5月22日凌晨約2時半,登上並駛走一部停泊站內、來往竹園和秀茂坪的11C線巴士,其間友人曾接手駕駛約10分鐘,其餘時間由被告「過司機癮」。被告駕巴士駛至葵涌貨櫃碼頭路5號迴旋處時,失控撞向石壆,車頭嚴重損毀,事後二人逃去。被告的補習教師從新聞得悉事件後,憶起被告曾說想揸巴士,遂透過WhatsApp問被告。被告承認犯案後即刪除對話,更要求對方也刪除。教師報警。被告警誡下承認「貪玩,唔知有咁大問題」,又供出友人電話號碼,最終友人亦被捕。警方在二人手機內發現多段對話錄音,錄音內二人用暗號談及罪行,惟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見後不起訴被告友人。
案件編號:KCCC3486/18
■記者羅日昇、鄭語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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