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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不屬軍人 即違入境例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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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12日 12:32
2018年11月12日 12: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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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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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除了霸佔本港土地,穿着迷彩軍服的內地人每日經沙頭角上的石屎橋自出自入深、港兩地邊境,亦被質疑違法。資深大律師湯家驊表示,本港《入境條例》第10條列明,非在香港聘用的現役解放軍,可毋須入境事務主任或入境事務助理員准許下入境香港;但傳真社所拍攝到穿着迷彩軍服的人士,究竟是否軍人,需要官方證實。若他們並非軍人,可能違反《入境條例》。
湯家驊解釋指,解放軍駐港部隊的活動,受到《駐軍法》的限制,例如不可干預本港事務、不得從事與軍人職責不相稱的活動等。
但涉事的廣東邊防六支隊十三中隊並不是駐港解放軍,故不受該法例所限,按道理,如果他們沒有穿上軍服,便應被視為普通人,如要入境本港,需嚴格按照《入境條例》規定,如接受檢查等。
中隊隊長稱僅入「緩衝區」
但湯表示,《入境條例》第10條列明,非本港的軍人可毋須入境事務主任准許下入境本港,即不用接受檢查。傳真社引述中隊的梁隊長稱,過橋後的本港地方是「緩衝區」,「不須得到香港准許進入」。
不過湯家驊指出,「軍人」這身份必須得到官方證實,「唔係着迷彩衫就一定係軍人」。
湯又認為,經石屎橋往來港、深邊境的人士,是否真的執行軍人的「公務」而獲豁免,也值得討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林卓廷則認為,假如有非軍方的人士經該橋進出,「(香港)警方已經可以當係非法入境」,要求警方等部門執法。
本報向警方、保安局查詢經該石屎橋進入本港的人士是否干犯本港法例,沒獲正面回應,僅指要了解事件。
■記者于健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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