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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建為永久居民 不可禁入境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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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10日 07:53
2018年11月10日 07:5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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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金融時報》編輯馬凱前日被拒入境,但被視為異見分子的馬建昨日卻順利入境,與其香港永久性居民的身份有關。
不能施加逗留條件
馬建其實早於1986年就已經由中國內地移居香港,又向傳媒表示自己是香港永久性居民。立法會議員、律師涂謹申指,馬建的永久性居民身份是入境香港的一個關鍵:「係冇得拒絕入境,一定入到。」
根據《基本法》第24(3)條規定,香港永久性居民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享有居留權;同時《入境條例》 第2A條訂明,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入境香港的權利,並且不會被施加任何逗留在香港的條件,不得向他發出遞解離境令和遣送離境令。涂謹申表示,「就算我係犯法,我咪喺呢度審、呢度坐監,唔能夠被遞解出境」,除非該名永久性居民在海外犯事後回港,其他國家才可以利用引渡條例,引渡該名永久性居民出境接受審訊。
不過,身份證上沒有「三粒星」的非永久性居民,則沒有以上不被拒絕入境的權利,涂謹申舉例指,「例如菲傭、印傭,理論上(政府)都可以隨時唔畀入嚟」。
■記者關冠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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