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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肉員謀殺囚終身官:公義或遲來 但終會彰顯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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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09日 11:32
2018年11月09日 11: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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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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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偷渡來港的切肉師傅在深水埗劏房家中殺害前妻阿姨,肢解棄屍,日前被陪審團大比數裁定謀殺和非法棄屍罪成。法官昨依例就謀殺罪判處終身監禁,直斥被告毫無悔意,對他沒有絲毫同情,並指本案有賴警方不懈追查,及閉路電視正常運作,否則被告恐怕逍遙法外,案件結局印證了「公義或許遲來,但終會彰顯」。死者兒子認為判決公正,深感安慰,希望母親在天之靈亦感安慰。
被告顏永周(52歲)於2016年5月1日晚上犯案,在其租住的長沙灣道132號唐樓劏房內謀殺陳秀華(62歲),然後阻止合法埋葬。辯方昨請法庭就阻止合法埋葬罪判刑3年或以下,惟法官李瀚良指被告肢解屍體,不擇手段掩藏兇案,對死者不敬亦重創家屬心情,嚴重至極,因此判處最高的7年監禁。
斥被告說謊無悔意
法官形容兇案教人心寒,被告有預謀行兇,被捕後向警方說謊,隱瞞身份和行蹤,庭上仍堅持說謊,視道德如無物,罪成後不求情,毫無悔意。
法官讚揚警方盡力調查,表現專業。死者的兒子陳浩文散庭後亦說,母親遺體遺憾未能尋回,但仍要感謝警方。案件主管高級督察劉詩慧表示,調查最困難在於只有環境證供,警方為了研究被告和死者行蹤,觀看案發大廈附近的閉路電視錄影,長度超過1,000小時。
警方曾在劏房附近的垃圾站尋屍,亦曾考慮挖掘屯門稔灣堆填區,惟視察時已距離案發20多天,起回遺體機會渺茫,只好作罷。由於被告家中佈滿血迹,留下重要證據,警方昨展示有死者血迹的茶几和鎚子,及染有死者和被告血迹的運動鞋。
被告來自潮州普寧,經前妻認識死者廿多年。庭上昨透露,他於1988、1992、1994和2010年,屢次因非法入境、管有假身份證、違反逗留條件而進出牢獄。審訊揭露其非法逗留生活,他用假名「陳明」生活,與偷渡同鄉為伍,在街市凍肉舖做黑工,兼職做外圍。
行兇手法及動機成謎
不過法官口中的兇殘被告到底如何行兇,至今仍是謎。案情指死者當晚7時多進入案發唐樓,從此絕迹人間,被告在警誡下訛稱當晚回家,目擊死者伏於客廳地上,老鄉「阿凱」半蹲在上方捉住死者,用一呎長尖刀刺頸奪命。控方相信他代入了自己行兇的真實過程,然而有何殺人動機,成為永遠謎團。
案件編號:HCCC105/17
■記者勞東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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