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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屍 無目擊者肢解前妻阿姨 切肉員謀殺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8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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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1月08日 11:35
2018年11月08日 11:3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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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偷渡來港做黑工的切肉師傅在深水埗劏房殺死前妻阿姨,肢解棄屍。警方憑閉路電視錄影和劏房有死者血迹等證據,鎖定他是兇手,在尋不回屍首、沒目擊證人、找不到動機下,起訴他謀殺和非法棄屍罪。案件在高等法院審訊16日,辯方力陳被告不知死者去向,但不獲接納,陪審團昨退庭商議7小時後,大比數裁定兩罪成立。
記者:勞東來
被告顏永周(52歲)聞判表現冷靜。死者陳秀華(62歲)的兒子早前擔任控方證人,昨亦有到庭聽判。
官今日判刑
陪審團以5比2裁定被告於2016年5月2日,在長沙灣道132號一個劏房謀殺陳秀華,並以6比1裁定他阻止合法埋葬罪成。法官李瀚良押後到今日判刑。
庭上透露,被告早在80年代由潮州普寧偷渡來港,結識前妻,離婚後返內地再娶妻和生兒育女。2011年他再偷渡來港,並在深圳買入假身份證,在港以「陳明」身份租屋打工。
據被告稱,他1989年經前妻結識死者,但十多年沒見,後來前岳母帶死者到他家中吃飯才重見。他稱會幫死者買凍肉,死者曾自行入他家中取貨,而他將鎖匙放在劏房大門門框上,方便熟人入屋。
除了在凍肉舖打工的正職外,被告自爆收受外圍六合彩投注賺錢,2015年曾向死者借2萬元周轉,他聲稱已全數清還,與死者再無錢銀轇轕。
控方指前年5月2日後,死者再無音訊。控方無直接證據指被告行兇,但有紀錄顯示他當晚7時多曾用電話聯絡死者,而閉路電視拍到死者7時多進入涉案大廈,亦拍到當晚9時多到凌晨4時,被告分5次用行李箱和袋運送物品,相信是證物和屍體。
法證專家指劏房客廳地上有兩處被告的血迹;茶几底、牆腳、電視櫃和一個鎚子上有死者血迹;被告一隻鞋則有兩人混合的血迹。被告解釋切凍肉時,不時被機械鋸切傷或骨頭割傷,「做一個月有20日都會流血」,由於他做黑工故不敢看醫生,只能回家自行處理,「所以屋企有少少血迹,係正常嘅」。為何有死者血迹,他稱完全不知道。
控方亦指,被告於5月14日被捕後對警方謊話連篇,數次否認自己是陳明,編造案發當晚行蹤;又虛構一個做器官販子的老鄉「阿凱」,聲稱目擊阿凱在劏房用刀殺死死者,他聽阿凱吩咐丟棄染血地布,阿凱又威脅他不能張揚。
被告出庭自辯時承認阿凱殺人純屬虛構,但他之所以編故事,乃因警方在警署毆打逼供,恐嚇打死他,他無奈「供出同黨」,實質不知道死者為何失蹤。被告強調殺人沒有好處,若他是兇手不會留下血迹,也不會繼續住在劏房,而且他只懂用機器切豬扒牛扒,不懂分解人體。
案件編號:HCCC1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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