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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對實施全面按揭資料庫長青網文章

2011年0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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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1年01月28日 05:59
2011年01月28日 05:59
新聞類別
財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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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報專訊】金融界近期極力主張擴大個人信貸資料庫範圍,建立全面之按揭資料庫,將市民之按揭紀錄包括住宅和非住宅物業,按揭宗數、按揭類別等等都納入資料庫範圍,此舉固然可更全面及準確評估按揭申請人的信貸狀况及償還能力,減少貸款風險,但筆者對此建議則有所保留,因為弊多於利。

自從2000年初建立及實施個人信貸資料庫後,銀行確實容易掌握樓宇按揭申請人之財務及償還能力狀况,再者銀行亦有訂定嚴謹之審批制度(Credit Policy),一些無具體收入證明或收入不穩定之人士尤其是炒樓人士在現行機制下根本是很難獲得銀行批核貸款。

扭曲公式貸款法本質

雖然銀行本可借助個人信貸資料庫資料幫助,對申請貸款人士的財務狀况加強控制授信,但客戶信貸資料愈是透明度高,愈可能引發牽連性問題。現時處理按揭貸款職員向客人提問愈來愈多,凡事都問到底,扭曲了業務本身是公式貸款法(Formula Lending)之本質,亦有侵犯客人私隱權之嫌,筆者從不少客戶反映,銀行審查貸款申請要求愈來愈嚴,連銀行月結單每一項細微支出動輒都要解釋,不勝其煩。

金融界主張擴大按揭貸款資料庫,務求百分百了解申請人的財務狀况,此舉當然可以減低貸款的風險,但筆者認為樓宇按揭業務是業界公認低風險的生意,實際上有無此需要向這類貸款申請人的財務情况作全身檢查呢?

另外,新措施對銀行培育良好員工方面亦不見得有何好處。在沒有中央資料庫的資料幫助前,很多企業尤其是中小企不是全憑領導層的經驗、智慧、直覺和針對市場環境來判斷何種生意該做,何種生意不該做,何種客戶可以交往,何種客戶不可以交往嗎?過往不是也創造出很多成功企業的典範嗎?企業應不斷努力栽培優秀員工、不斷讓其嘗試、學習、不怕失敗及培養其獨立思考和勇於承擔責任,才可以培育傑出的管理人才,幫助企業推向高峰。若是過分依賴制度,員工在太多關卡下就難有發揮和鍛煉的機會,這些深層次問題,也值得金融界反思。

百分百披露 打擊投資意欲

最後,筆者認為,建議之新措施會減低投資物業人士的意欲,試想想一些擁有「私已錢」的家庭主婦,或海外投資者等,他們對百分百的披露肯定存有戒心,那麼他們會選擇投資在其他資產或市場上,這樣對香港物業市場發展會帶來負面的影響。

簡炳權

卓智融資服務有限公司(執行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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