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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黨遭封殺 陳浩天上訴要求林鄭及8行會成員避席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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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25日 11:30
2018年10月25日 11:3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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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香港民族黨遭港府禁止運作,召集人陳浩天昨日在上訴期限屆滿前向行政會議提出上訴,並出招指特首林鄭月娥連同8名行會成員曾公開評論今次事件,應該避席。被要求避席的保安局局長李家超稱,會按法律程序處理陳的上訴。
記者:呂浩然
警方在今年7月首度引用《社團條例》,以維護國家安全之名,建議保安局禁止民族黨運作。根據程序保安局給予陳浩天21天時間申述,其間連番應陳的要求延長申述期限,警方亦同時向保安局提供補充資料,結果到上月24日,港府終刊憲正式將民族黨打成非法社團。
不過根據《社團條例》的規定,任何人都可在港府刊憲後30日內,向特首會同行政會議上訴,而取締民族黨上訴期限,亦於昨日屆滿。
指對方曾公開評論事件
李家超昨早出席立法會會議前,被問到有關陳浩天上訴問題,李當時稱沒有收到通知民族黨向當局提出上訴,重申民族黨可在被刊憲成非法社團後30天內上訴,至於會否批准延期申請,他說:「都係按法律處理」,以及視乎實際情況發展。到下午,陳浩天通知傳媒,他已正式向港府提出上訴。
陳浩天在上訴書中提出,林鄭和8名行會成員,包括官守成員李家超、教育局局長楊潤雄及行會召集人陳智思、非官守成員如葉劉淑儀、湯家驊、黃國健、劉業強及張國鈞,均曾公開評論今次事件,故此要求他們9人避席處理上訴。
當中湯家驊已明言會避席。《蘋果》翻查連月來的報章報道發現,身兼行會成員的經民聯林健鋒,也曾在回應陳浩天去信美國總統特朗普一事時表示,陳浩天及民族黨「三番四次通過實際行動損害香港的利益,特區政府應盡快依法處理,倘有足夠證據,應馬上依法檢控」。
不過本身為執業律師的專業議政梁繼昌認為,陳浩天就民族黨被取締提出的上訴,性質上屬行政上訴而非司法程序上訴,就算民族黨取締一事在公眾、傳媒有過熱烈討論,但由於特首及行會都不是法官,不能將法庭上司法程序套用到行政程序,要求林鄭等人避席,認為看不到陳有足夠法理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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