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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死因研訊】
65歲的士司機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被帶上警車時遭警員箍頸扯高,雙腳凌空,及後證實頸椎移位,留院一個月後不治。死因裁判官昨引導陪審團時強調,若要裁定司機非法被殺,陪審團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考慮4個元素(見附表),包括警員是否蓄意箍頸。裁判官又指事件罕有,但「嚴重事故一次都嫌多」,為免事件重演,陪審團可向警方等部門作不同建議,預計今日退庭商議裁決。
專家證人︰沒其他外力造成頸傷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昨引導四男一女陪審團,甫開始即強調死者陳輝旺被捕期間受傷及後死亡,政府理應交代,這對死者家屬及負責對死者看管的機構或人士同樣重要。裁判官提醒陪審團不要心存偏見及同情,毋須理會家屬入稟追討民事索償,亦不用理會各方大律師在庭上的陳詞內容,只需考慮各證人出庭作供的供詞及呈堂文件。
若要裁定死者非法被殺,嚴官指陪審團須以毫無合理疑點的準則裁定警員林偉榮的行為令死者頸椎移位,損害中樞神經,令死者長期卧床,感染併發症導致死亡,亦須證明行為是蓄意、危險及非法。
嚴官引述專家證人將軍澳醫院骨科部門主管李淵粦證供,李指除警員林偉榮箍頸外,相信再沒其他外力造成死者頸傷,又引述警察訓練學校教官證供稱不會教學員箍頸。林早前亦供稱,原計劃箍死者肩膊,因死者掙扎才箍其頸,林承認箍頸是不合法武力,但強調是不情願下而為,已詢問死者有否受傷。 對於行為是危險及非法兩點,嚴官指相信並無爭議,至於林是否蓄意對為死者箍頸,林已在庭上解釋,若陪審團認為林的說法有可能是真,便應視作合理疑點,不作出非法被殺裁決。
嚴官指本案罕見,但嚴重事故一次都嫌多,希望陪審團能達成一致裁決,但亦接受大多數裁決,又指證供顯示警員就搬抬被捕者上警車沒接受過訓練,或可建議加強培訓。事發於2012年11月11日晚,死者在西隧行政大樓附近跟日籍乘客起爭執後被捕。
案件編號:CCDI477/13
■記者戴國輝
65歲的士司機因車資問題與乘客爭執,被帶上警車時遭警員箍頸扯高,雙腳凌空,及後證實頸椎移位,留院一個月後不治。死因裁判官昨引導陪審團時強調,若要裁定司機非法被殺,陪審團須在毫無合理疑點下考慮4個元素(見附表),包括警員是否蓄意箍頸。裁判官又指事件罕有,但「嚴重事故一次都嫌多」,為免事件重演,陪審團可向警方等部門作不同建議,預計今日退庭商議裁決。
專家證人︰沒其他外力造成頸傷
死因裁判官嚴舜儀昨引導四男一女陪審團,甫開始即強調死者陳輝旺被捕期間受傷及後死亡,政府理應交代,這對死者家屬及負責對死者看管的機構或人士同樣重要。裁判官提醒陪審團不要心存偏見及同情,毋須理會家屬入稟追討民事索償,亦不用理會各方大律師在庭上的陳詞內容,只需考慮各證人出庭作供的供詞及呈堂文件。
若要裁定死者非法被殺,嚴官指陪審團須以毫無合理疑點的準則裁定警員林偉榮的行為令死者頸椎移位,損害中樞神經,令死者長期卧床,感染併發症導致死亡,亦須證明行為是蓄意、危險及非法。
嚴官引述專家證人將軍澳醫院骨科部門主管李淵粦證供,李指除警員林偉榮箍頸外,相信再沒其他外力造成死者頸傷,又引述警察訓練學校教官證供稱不會教學員箍頸。林早前亦供稱,原計劃箍死者肩膊,因死者掙扎才箍其頸,林承認箍頸是不合法武力,但強調是不情願下而為,已詢問死者有否受傷。 對於行為是危險及非法兩點,嚴官指相信並無爭議,至於林是否蓄意對為死者箍頸,林已在庭上解釋,若陪審團認為林的說法有可能是真,便應視作合理疑點,不作出非法被殺裁決。
嚴官指本案罕見,但嚴重事故一次都嫌多,希望陪審團能達成一致裁決,但亦接受大多數裁決,又指證供顯示警員就搬抬被捕者上警車沒接受過訓練,或可建議加強培訓。事發於2012年11月11日晚,死者在西隧行政大樓附近跟日籍乘客起爭執後被捕。
案件編號:CCDI477/13
■記者戴國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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