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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捍衞公義】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不獲港府續發工作簽證,引起社會激烈反彈。法律界全體30名選委發表聯合聲明,形容當局決定前所未有,對新聞自由有深遠影響,應圓滿解釋並認真審視決定。法政匯思亦對當局決定存有疑問,憂向外媒發出災難性訊息。
記者:羅繼盛
全體30名法律界選委會委員,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前主席陳景生、副主席彭耀鴻、立法會前議員何俊仁和梁家傑、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吳思諾等,昨發表聯合聲明,對馬凱不獲續發工作簽證表示關注。
指當局決定前所未有
聲明指馬凱自2016年一直在香港工作,而今次是第一次有《金融時報》記者被當地政府拒絕簽證申請,亦不知拒絕理由。特區政府亦未有為拒絕馬凱簽證申請作出任何解釋,「我們不會猜想背後的原因,但我們希望指出這拒絕的決定在前所未有及對香港新聞自由有深遠影響的情況下,應得到一個圓滿的解釋」。他們懇請特區政府就拒絕馬凱工作簽證的申請再認真審視,當局若維持原本決定,亦必須提供充份理由。
他們又在聲明中表示,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重要一面,是在為執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而訂立的《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奉行的基本權利。聲明又引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般意見》內容,指出「自由、不受審查和妨礙的新聞或其他媒體都是極為重要的……可以在不受新聞檢查或限制的情況下,對公共問題發表意見並發表公眾意見」。
張達明表示,由於事件影響到本港的核心價值,全體選委才決定發出聲明表達關注。他指,香港需要遵守相關國際公約條文內容,《一般意見》可謂國際公約中的權威意見,應在香港社會上體現。
法政匯思憂開危險先例
法律界人士組成的團體「法政匯思」同樣對馬凱不獲續發工作簽證深表關注,認為特區政府未就事件提供解釋,對當局決定是否合理存有疑問。他們更憂慮事件將向外國傳媒發出災難性的訊息:「若果他們拒絕跟從政府的立場,香港便不再歡迎他們。」法政匯思稱,任何外國傳媒被迫離開都是香港的重大損失,必須竭力避免。
法政匯思重申,新聞自由是文明社會的基石,文明社會的政府須向人民負責。新聞自由在維護法治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助於確保香港的經濟成就以及長遠成功。政府在《基本法》第27條下須肩負捍衞新聞自由的責任,當局只能在極有限的情況下,才能對新聞自由施加限制。
他們指,當局在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一名知名記者的簽證申請,將為政府開下肆意審查於香港的外國傳媒的危險先例,促請政府立刻公開馬凱不獲續發簽證的原因,「若政府繼續拒絕提供理由,將加深寒蟬效應,令國際社會認為香港政府的決定隨心所欲」。
香港外國記者會(FCC)第一副主席、《金融時報》亞洲新聞編輯馬凱(Victor Mallet)不獲港府續發工作簽證,引起社會激烈反彈。法律界全體30名選委發表聯合聲明,形容當局決定前所未有,對新聞自由有深遠影響,應圓滿解釋並認真審視決定。法政匯思亦對當局決定存有疑問,憂向外媒發出災難性訊息。
記者:羅繼盛
全體30名法律界選委會委員,包括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前主席陳景生、副主席彭耀鴻、立法會前議員何俊仁和梁家傑、港大法律學院首席講師張達明、資深大律師潘熙、大律師吳思諾等,昨發表聯合聲明,對馬凱不獲續發工作簽證表示關注。
指當局決定前所未有
聲明指馬凱自2016年一直在香港工作,而今次是第一次有《金融時報》記者被當地政府拒絕簽證申請,亦不知拒絕理由。特區政府亦未有為拒絕馬凱簽證申請作出任何解釋,「我們不會猜想背後的原因,但我們希望指出這拒絕的決定在前所未有及對香港新聞自由有深遠影響的情況下,應得到一個圓滿的解釋」。他們懇請特區政府就拒絕馬凱工作簽證的申請再認真審視,當局若維持原本決定,亦必須提供充份理由。
他們又在聲明中表示,新聞自由是言論自由的重要一面,是在為執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9條而訂立的《香港人權法案》第16條奉行的基本權利。聲明又引述聯合國人權委員會《一般意見》內容,指出「自由、不受審查和妨礙的新聞或其他媒體都是極為重要的……可以在不受新聞檢查或限制的情況下,對公共問題發表意見並發表公眾意見」。
張達明表示,由於事件影響到本港的核心價值,全體選委才決定發出聲明表達關注。他指,香港需要遵守相關國際公約條文內容,《一般意見》可謂國際公約中的權威意見,應在香港社會上體現。
法政匯思憂開危險先例
法律界人士組成的團體「法政匯思」同樣對馬凱不獲續發工作簽證深表關注,認為特區政府未就事件提供解釋,對當局決定是否合理存有疑問。他們更憂慮事件將向外國傳媒發出災難性的訊息:「若果他們拒絕跟從政府的立場,香港便不再歡迎他們。」法政匯思稱,任何外國傳媒被迫離開都是香港的重大損失,必須竭力避免。
法政匯思重申,新聞自由是文明社會的基石,文明社會的政府須向人民負責。新聞自由在維護法治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助於確保香港的經濟成就以及長遠成功。政府在《基本法》第27條下須肩負捍衞新聞自由的責任,當局只能在極有限的情況下,才能對新聞自由施加限制。
他們指,當局在沒有提供任何理由的情況下拒絕一名知名記者的簽證申請,將為政府開下肆意審查於香港的外國傳媒的危險先例,促請政府立刻公開馬凱不獲續發簽證的原因,「若政府繼續拒絕提供理由,將加深寒蟬效應,令國際社會認為香港政府的決定隨心所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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