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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滿中間穿插無禮貌 輔警盧婉茵跑步 涉掌摑抓傷女生長青網文章

2018年10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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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10月04日 07:43
2018年10月04日 07:4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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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任空姐的休班女輔警今年初與友人於葵涌運動場跑步時,疑因不滿12歲女生從兩人中間穿過,涉先推開女生指摘對方無禮貌,再掌摑她並抓傷其鎖骨致流血,案件昨開審。被告反指是女生的同學當日遭她責罵,一班人於是設計報復,女生的傷勢根本是事發前自己不慎造成。
記者:羅日昇 鄭語霆
39歲被告盧婉茵在西九龍法院否認一項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她稱不用律師代表,親自抗辯。但她盤問事主時多次重複問題,提問亦冗長,控方不禁說問題「水蛇春咁長」,裁判官遂提醒被告,盤問已接近3小時,着她留意。
12歲就讀中二的事主昨透過視像系統作供,她指今年1月28日中午在學校安排下於葵涌運動場進行籃球隊體能訓練,與數名同學跑步,而運動場跑道前方有被告與其友人。
稱事主不滿同學被罵報復
事主指因疲累不想兜彎,遂於二人中間穿過,其間向對方說「唔該借借」,惟被告轉身推她肩膊,「(o靚)妹你唔好再過嚟,你啱啱喺我哋身邊穿過,咁冇禮貌嘅」。事主稱一度失平衡,未料被告再趨前摑她的臉,並順勢抓傷她的鎖骨位置致流血。她跑回終點,被告未罷休,再叫:「喂,你唔好走呀!你邊間學校㗎?」事主將事件告訴教練,教練截停被告及其友人,被告反駁指是其學生撞到她,質問:「你邊間學校?我要去教育局投訴你。」
被告自行盤問事主,說出另一個版本,指事發前事主的幾名同學跑過她與友人中間,被她責罵。事主回應,當日聽到同學提及「前面兩個人」,因她們在兩人中間穿過而被責罵,但她沒為意對話內容。
被告指,實情是事主穿過二人後沒停步,撞到她,又因同學遭她責罵,心懷不滿與同學設計報復,傷勢是事發前不慎造成。事主一概不同意。其間被告突然要求播放案發時閉路電視影像的影碟,法庭並沒準備器材,最後由控方借出電腦播碟。折騰一番後播片,惟事發地點位於死角位,片段根本拍不到事發經過。事主同意曾在被告後方加速,她改口稱記得沒從兩人中間穿過,但不知隊友有否穿過她們,其後稱自己有超越其他人,但不記得曾超越誰。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WKCC2469/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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