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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辯稱女學員主動要求 田徑教練指按摩期間「兩人有傾有講」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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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28日 07:44
2018年09月28日 07:4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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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退休田徑教練黃恆涉8年前在住所藉詞替女學員按摩強扯對方內褲非禮,昨被裁定表證成立。黃自辯稱是女學員主動要求他按摩,但運動場佈滿人,於是提議改往住所。惟他承認除事主外,從沒帶過不足16歲女學員返家按摩,亦未曾試過替下半身只穿內褲的女學員按摩。
辯方日前透露77歲的黃恆心臟有毛病,一旦感不適須即時服用「脷底丸」,黃昨自辯期間一直將藥丸放於證人枱上。被告甫宣誓即自揭案底,認曾因管有攻擊性武器和刑事毀壞分別被判守行為和罰款。育有兩子兩女的被告供稱2010年3月13日上午,他接到事主X來電,X聲稱比賽和訓練使她肌肉繃緊,剛好完成補習,「要求我幫佢按摩」,他遂答應並相約X在何文田一運動場見面。
運動場人多 提議返住所
被告下午1時許抵達運動場,當時有很多人在做運動,他視察環境後認為不適合按摩,且兩人身穿便服,自言「一個老人幫細路女按摩,好怪,啲人會眼超超」,提議「不如去我屋企」,兩人在附近午膳後便駕車往被告大埔住所。
被告指X入屋後即趴上床,他動手按摩,但由於X當時身穿厚身牛仔褲,「好難攞到個感覺」,遂建議X脫下長褲,X同意。被告指先後替X按摩大腿和小腿肌肉,歷時約1小時,其間兩人有傾有講,「佢同我溝通可以按邊度邊度」。被告強調,X在整個按摩過程中均有穿內褲,他從沒扯下對方內褲。
控方質疑,既然被告自覺「老人幫細路女按摩」很怪,那麼帶當年只有15歲的X返家按摩會否惹人懷疑?被告回應「唔覺得,因為我(哋)係按摩」;控方追問,替下半身只穿內褲的女孩子按摩是不是很可疑的行為,被告亦不同意。
被告昨獲近20名學生到庭支持,控方昨傳召X的體育老師出庭,她稱校內大部份的田徑訓練均由她和被告負責,但她從沒看過被告向學生做出任何不當行為,並同意辯方指被告是一名正人君子。裁判官聞言打斷謂:「你見唔到不當行為啫,但係咪正人君子係一個價值判斷」,老師即透露認識被告超過20年,亦曾是對方的學生,形容他是正人君子。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FLCC197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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