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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香港民族黨昨日起成為「非法社團」。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表示,涉及非法社團的罪行對香港民族黨即時適用,包括管理或協助管理民族黨、以民族黨成員和幹事身份行事、參與他們舉辦的集會、向民族黨付款或援助等均屬違法,罰則包括罰款和監禁,最高監禁年期長達3年。但市民若在民族黨facebook專頁讚好或分享貼文會否違法,以至陳浩天等能否成立另一個社團,李均未有明確回應,僅稱執法部門會按當時情況,依據法律處理。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市民分享民族黨貼文,或被視作推廣民族黨。
視乎是否推廣綱領
現時民族黨facebook專頁有逾28,000多人讚好,部份貼文更獲市民分享。被問到民族黨facebook專頁可否保留,李家超稱執法部門會按照法律採取行動處理涉非法社團的活動,但細節不會公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市民讚好貼文未必會違法,但分享則「要大家諗吓」,有可能違法。惟他強調要視乎事實證供,如有關行為是否推廣民族黨。
至於陳浩天若成立另一社團、又或加入其他社團會否違法,李重申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屬違法,但要按實際情況及搜集到的證據處理,不可針對每一個揣測的情況去解釋。湯家驊認為,以個人身份加入其他政黨或團體不會有問題。
湯家驊又指出,有關人員以個人身份談論港獨不會違反《社團條例》,但若果其言論被認為是繼續運作非法社團或其綱領,或屬違法,則需交由法庭按合法證據作決定,「唔可以推廣民族黨綱領,佢講嘅內容涉及綱領,被認為繼續推廣,就有機會(違法)」。惟他補充,個人行為及有關港獨言論會否違反另一刑事罪行煽動罪,則要進一步由法庭處理。
至於其他政黨若果要為民族黨被取締舉行遊行或集會聲援,雖然《社團條例》列明為非法社團的目的而付款或給予援助即屬犯罪,但湯家驊表示,《社團條例》監管取締社團本身,其他人對取締一事發表評論,不會有問題。
■記者羅繼盛
視乎是否推廣綱領
現時民族黨facebook專頁有逾28,000多人讚好,部份貼文更獲市民分享。被問到民族黨facebook專頁可否保留,李家超稱執法部門會按照法律採取行動處理涉非法社團的活動,但細節不會公開。資深大律師湯家驊則認為,市民讚好貼文未必會違法,但分享則「要大家諗吓」,有可能違法。惟他強調要視乎事實證供,如有關行為是否推廣民族黨。
至於陳浩天若成立另一社團、又或加入其他社團會否違法,李重申以非法社團成員身份行事屬違法,但要按實際情況及搜集到的證據處理,不可針對每一個揣測的情況去解釋。湯家驊認為,以個人身份加入其他政黨或團體不會有問題。
湯家驊又指出,有關人員以個人身份談論港獨不會違反《社團條例》,但若果其言論被認為是繼續運作非法社團或其綱領,或屬違法,則需交由法庭按合法證據作決定,「唔可以推廣民族黨綱領,佢講嘅內容涉及綱領,被認為繼續推廣,就有機會(違法)」。惟他補充,個人行為及有關港獨言論會否違反另一刑事罪行煽動罪,則要進一步由法庭處理。
至於其他政黨若果要為民族黨被取締舉行遊行或集會聲援,雖然《社團條例》列明為非法社團的目的而付款或給予援助即屬犯罪,但湯家驊表示,《社團條例》監管取締社團本身,其他人對取締一事發表評論,不會有問題。
■記者羅繼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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