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歧視單身者 議員:剝奪青年住屋權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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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20日 13:24
2018年09月20日 13: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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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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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房協的出租單位計劃規定非長者一人住戶須至少輪候達6年才能申請,比一般申請者只需3年長一倍,議員批評,單身人士申請公屋平均需輪候20多年才能上樓,現在連租房暫住都被歧視,等如變相剝奪單身及年輕人的住屋權利。
不設租金上限 恐掀糾紛
立法會房屋事務委員會副主席、民主黨尹兆堅指出,房協解釋單身公屋申請者須輪候6年才合資格申請,是因為據房署資料,單身申請者輪候5年後有四成會因超出申請資格而被篩走,他認為這並不合理,因為一般申請者同樣會有人因超出申請資格而被篩走,不應因此針對單身人士。
他指出,住屋需求人人平等,單身人士若18歲申請公屋,要輪候到40多歲才能上樓,計分制亦對這批人不公平。在其他各類房屋福利中,單身人士也一直被忽視。如今房協的出租單位計劃又歧視單身人士,等如變相剝奪單身人士的住屋權利。
他又認為,未必太多住戶願意與人共住,房協亦沒有為住戶設租金上限,容易出現租務糾紛,令人擔心會出現「相見好、同住難」易生衝突情況,最終或得一成業主願意出租。
房協發言人指,他們規定家庭申請者至少輪候公屋3年,及單身申請者至少輪候公屋6年,前者主要基於房委會3年上樓承諾,但有關平均3年上樓承諾並不適用於非長者單身申請者,而房委會一般對輪候公屋滿5年而2年內未能配屋的單身申請者進行資格審查,故最後決定以6年作劃界,認為比較恰當。
公屋聯會則認為,容許單身人士輪候6年後可租住房協單位,有助減輕青年輪候上樓壓力。
■記者麥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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