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狎學生姊妹花案 男教師脫罪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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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19日 13:05
2018年09月19日 13:05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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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已婚教師涉以校內一對學生姊妹花為獵物,以座駕管接管送,又向二人示愛,還將她們載到僻靜處摸胸、摸大腿及伸脷強吻,早前被控9項非禮罪受審。裁判官昨裁決指,被告先後向姊妹花求愛,行為越過社會道德底線,亦與大眾對教師的期望有明顯落差,私德有虧,但因本案存疑點,按照法理只能判被告無罪。
庭外少女聞判哭罵:你×味
案中姊妹花X及Y現年分別19和18歲。已離職的被告吳國強(40歲)被控於2014年7月,在青衣西北交匯處青嶼幹線觀景台非禮姊姊X;另於2016年4月至去年3月間,在其座駕內8度非禮妹妹Y。庭外一名少女得悉裁決後痛哭大叫:「你×味!」隨後她在多名友人陪同下離開。
暫委裁判官余俊翔在裁決中指,辯方稱被告於觀景台捉住X的手,目的只為示愛一事道歉,而X作供時亦坦言想解決問題,故沒有即時離開。鑑於被告的手沒有其他動作,雖然X可能不歡迎被告對她所作的身體接觸,但整體而言,法庭未能肯定被告的行為會被一般人視為猥褻。況且,女事主沒有甩開被告的手,客觀地看,女事主的作為不無遭誤會的空間。
至於Y,辯方指被告將她視作女朋友,Y亦不諱言知道被告有此看法,但堅稱二人只是普通師生關係,她本人不情願登上被告的座駕。不過盤問之下,Y卻承認與被告不時互通短訊,二人亦曾互吻對方,她更曾親手為被告焗製生日蛋糕。二人又曾相約到飛鵝山遠足,被告因病住院期間,Y試過餵他吃東西。
至於Y聲稱被告曾捉着她的手企圖放在被告下體一事,辯方聲稱被告只是就自己的生育問題說笑,Y亦同意被告曾提及自己不能自然生育。最後Y在新男友的建議下與被告斷絕交往,但仍寫信給被告表示被告對她很好。裁判官因不能肯定二人的真正關係,亦不能肯定Y的真正心態,基於疑點,故判被告9項罪名全部不成立。
案件編號:WKCC1579/18
■採訪楊家樂、撰文蔡少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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