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停牌期間駕駛 輔警候判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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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18日 07:31
2018年09月18日 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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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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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任職輔警、熱愛跑車的工程師因超速駕駛被停牌,卻被發現在停牌期間駕駛。他昨在沙田法院認罪,聲稱公司所聘兼職司機不熟泊車位置,一時心急才駕車交予對方,路程不足2分鐘。裁判官指他大可與司機一同取車而毋須親自駕車,漠視法庭停牌令,強調即使路程短亦有機會對其他道路使用者造成影響,考慮他無案底,准他保釋至下月2日,等候感化及社會服務令報告才判刑。
有3項交通案底
洋名Enoch的被告黃以諾(30歲)被控3罪,包括於取消駕駛資格期間駕駛、沒有第三者保險而使用汽車、使用窗門作出增補令透光能力減低的車輛。他有3個交通案底,前年11月因超速駕駛被判停牌18個月,停牌令於今年5月才屆滿。
案情透露,警方於今年2月7日中午在沙田駿景路截查被告,揭發他在停牌期間駕駛私家車,將他拘捕。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父親的建築工程公司任董事,月入約3萬元,案發當日被告需安排司機到機場接載客戶,但全職司機有工作在身,兼職司機則不熟車輛停泊位置,他一時心急便愚蠢地駕車。
案件編號:STCC3040/18
■採訪楊思雅、撰文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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