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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藝人物:最緊要舊 Anders Nelsson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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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13日 05:01
2018年09月13日 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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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Anders Nelsson開人生首次個人演唱會。當然不似劉德華。「的確是第一次有公司找我開個唱。好現實,是生意,無人願意蝕本。是有壓力,經常失眠,擔心會不會受歡迎,可不可以全院滿座。」在流行夾band的六十年代,十幾歲,沒有機會;在替《殭屍先生》配樂的八十年代,全盛期三十幾四十歲,沒有機會;估都估不到,72歲了,才得償所願。世界愛懷舊,Anders Nelsson相當配合,找回大量舊照片,打算一路高歌一路post相,像香港歷史展覽。現實崩壞,大家情願在回憶中沉醉。
「香港不好嗎?香港好呀!香港沒有天災,又很少嚴重人禍,最安全。比起很多外國地方,香港已經好自由。你說來了很多中國人?倫敦、巴黎、紐約,一樣有很多有錢的中國人、俄羅斯人、阿拉伯人。根本整個世界就是多了好多好多人。難道可以回到過去,見到一條好大好闊沒有行人的彌敦道?」擁有瑞典國籍的老香港,演唱會開宗明義叫「I Love Hong Kong」。可能快要轉口高呼「我愛大灣區」(請用普通話讀出)。
香港比瑞典好
Anders Nelsson的父母是瑞典傳教士,不知何故特別喜歡中國文化。「四十年代,二次世界大戰,歐洲剛剛打完仗。瑞典人本來說瑞典語,第二語言是德文,父母打算去倫敦學習英文及中文,但英國的學校當時不接受外國學生,教會於是送他們去三藩市。我在那裏出世。」基督教不容許避孕。當Anders Nelsson八個月大,跟隨父母移居中國湖南,時為四五、四六年,國共內戰風起雲湧。「很危險,尤其外國傳教士格外不受歡迎。他們其實不太應該帶埋個仔去。」八個月大,連企都未企得穩,沒有選擇權。
四年後,教會再安排父母到香港處理社區工作。「難民潮,香港的人口由六十萬暴漲到二、三百萬。我們一家住在沙田道風山基督教堂。」英文學校不多,大部份由天主教教會創辦,基督教徒不願入讀,Anders Nelsson去到何文田的英皇佐治五世學校。「中六畢業時,四十六個同學,四十個來自不同國家。有中國人,有新加坡人,有印度人,也有巴基斯坦人。」沒有優越,也不會被歧視。
反而每隔四、五年回瑞典一次才被欺凌。「香港人過冬天,穿棉襖。那時未有『上海灘』這品牌,棉襖不是時裝,瑞典人覺得老土。再加上我的瑞典語說得不太流利。」比較起來,香港才是老家。I Love Hong Kong的意識早早植根。
香港曾經是天堂。尤其對Anders Nelsson來說。10歲生日,母親送來一部收音機作禮物,聽到貓王、Ray Charles、Cliff Richard,發夢也想當歌星。去髮型屋梳一個蛋撻頭,讀到外國音樂雜誌,發現可以郵購結他組件。外國人比較開通,父親樂意寄出匯票,六個星期後收貨,兒子便利用在木工堂學到的手藝,親手製造一支電結他。「去琴行買結他書,聽着收音機,把結他像風水羅盤般轉來轉去,無師自通。之後在《南華早報》的分類小廣告,看到有個姓陳的結他老師招生,一小時學費八元,我將午餐錢鮮奶錢儲起來,拿去學結他。」
外國人就有這項優勢。「鬼仔學校沒人反對夾band,華人家庭才會。我的床下底,永遠放了幾支結他,都是中國朋友叫我代為收藏。」中國家長從來不會着重子女喜好。
阿飛正傳
才十二、三歲,Anders Nelsson已經5呎11吋高,埋到師兄的堆,跟中五、中六的大哥哥組樂隊,每逢周五晚上在學校跳舞唱歌。玩了幾年,其中一個隊友的母親有個朋友在尖沙嘴香檳大慶頂樓開酒吧,伯母請求朋友聘請兒子在酒吧表演。「她不知道間酒吧其實是夜總會,有舞小姐的一種,其實未滿18歲根本無法進入。」現實是規則又有甚麼人遵守?每人每晚酬金五元,相當好搵。
有個英國來的唱片公司老闆,睇中Anders Nelsson的樂隊。「他的公司,在當時剛建好的重慶大廈。他跟我們說,如果想有更高更好的發展,必定要有自己作品。我們推出七吋黑膠細碟,上流行榜,阿飛一樣,每日坐在尖沙嘴樂宮戲院外的欄杆,郁身郁勢等睇披頭四電影。每個星期日去一去派對、茶舞演出,賺到的錢,及得上我爸爸份全職薪水。」樂宮戲院當時未被清拆改建成美麗華酒店;重慶大廈是潮地,並非南亞人士聚集之處。Good Old Days。
傳教士父母當時再被派去檳城開荒。Anders Nelsson終於有選擇權,堅持離開家人,留在香港,情願自己照顧自己。父親替他找了一位丹麥來的學校校長,租出一間房。兒子自行在尖沙嘴某間餐廳,找了一份司儀的工作,不求薪金,但求三餐。「香港人是否都有同一種DNA?想做就去做,不會驚完一樣又驚另一樣。」
全世界一樣
在餐廳工作的日子,Anders Nelsson看得最多的,是墮落。「見到很多曾經紅過的歌星,在後台又飲酒又打針又吸毒,撈得好霉。其實他們不算很老,但十幾二十歲,覺得三十歲已經很老。覺得自己一到三十歲,應該要轉去幕後。」
是自覺,也是為勢所迫。國語時代曲襲來,再不是貓王與披頭四稱霸天下。「所有老闆也要求我唱《今天不回家》,唱《負心的人》。」也不用說之後的紅館盛世,是譚詠麟是張學友的廣東歌。「我作過一首歌,叫《閃閃星辰》,很喜歡,但由鍾鎮濤主唱。有時,也會想,為甚麼要交給他?為甚麼不是由自己唱出來?當然,我很明白,就算我搏命唱好廣東歌,大家也只會貪得意。沒有人會認真看待我是一個中文歌歌手。」
只有眼前路,再無身後身。即使去到多倫多或溫哥華表演,認識他的,也是唐人街華人,一個洋人也沒有。「在瑞典,最好賣的音樂,也是瑞典語,不是英文。你以為真有ABBA?」安心留在香港。做得最多,是電影配樂。「《殭屍先生》之後,我總共為過廿三齣殭屍電影配樂。有導演找我,說:『因為你是鬼佬,做鬼音樂會好啲。』看似沒有道理沒有邏輯,實際上又解得通。那時好景,電影成本大,可以聘請荷李活的電影人。香港人跟他們溝通會有困難。跟我開會,全部人可以說中文,導演與副導演會不會較為舒服?我說中文,又有鬼佬思想文化喎。」一方面崇洋,一方面排外。Anders Nelsson通殺。
還要受惠於移民潮。顧嘉煇淡出,前往美國前往加拿大,連廣告歌的市場都讓了大半壁出來。中國人紛紛離開,Anders Nelsson完全沒有。「你說香港政府有很多不是,其他地方,何嘗不是?我剛剛由瑞典回來,當地最大的社會問題是二十幾三十歲年輕人買不到樓;在美國,大學畢業後,要住在父母家的地庫,到四、五十歲才有能力置業。不是跟香港一模一樣?
「想快樂?去冰島吧。但冰島有火山爆發的風險。我也喜歡日本,但日本歡迎你嗎?遇上風災,澳門處處水浸,相反香港有完善排水系統。根本,香港就好好。」似個香港代言人。
直到現時,Anders Nelsson還有一份正職,為出版音樂教材的外國公司打開國內市場。因為,行走江湖多年,在大陸有豐富人脈。Anders Nelsson不懂讀寫中文,視為人生一大憾事。其實,完全看得明中文的話,應該更加遺憾。
發開口夢
香港當然有好好的地方,隨便舉出一例,成年男性不用強制性服兵役,已經值得感恩。
瑞典不同。成年男性如果在30歲前沒有當過兵,國籍會被褫奪。Anders Nelsson選擇在18歲時回國當兵,原先要服役18個月,結果,幾個月後,他便完成任務,平平安安回香港。
「因為所有隊員也投訴我發開口夢。本來,發開口夢沒有問題,問題在我的開口夢夾雜廣東話、普通話、英文和瑞典語,他們聽不懂,以為我鬼上身,要求我去見心理醫生。
「心理醫生對我的評價是:totally useless。假如有仗要打,千萬不可帶我上戰場,只會累人累物。於是,我便順理成章被安排退役。」真夠反映世情。要對抗高壓強權,硬碰硬多數沒有好收場;想阿諛奉承,要具備高強能力;苟且偷生又太委屈。可能,是要鬼上身,對樣樣怪事也以發開口夢的形式胡混過去,才有出路。尤其當你想逃避也沒有方法。
要好好學習。現在,請大家跟Anders Nelsson齊齊大聲疾呼:I Love Hong Kong、I Love Hong Kong、I Love Hong Kong......
嗯,真的有點似發開口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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