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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營車度假營 先破壞後發展長青網文章

2018年09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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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9月03日 22:20
2018年09月03日 2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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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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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近年新界和大嶼山等地興起休閒農莊,並放置底部有轆的「露營屋」經營旅館,香港觀鳥會早前揭發元朗錦田水尾村的農地,在倒泥後申請興建休閒農莊及露營車度假營。「農業」地帶一般不接受作「營地」或「度假營」用途,但申請人以「臨時休閒農莊」名義申請,規劃署便認為大致符合「農業」地帶的規劃意向,於是批出三年的臨時用途。
兩度非法倒泥
翻查城規會2017年初審議水尾村申請會議紀錄,規劃署認為露營車度假營地屬休閒農莊一部份,為農莊使用者提供臨時夜宿,營地面積佔申請地點10%,同意批出臨時許可。規劃署回覆查詢稱,城規會在審議上述規劃申請時,已考慮了相關的規劃因素、政府部門和公眾人士的意見。
不過,有關土地涉及「先破壞,後發展」,兩度出現非法倒泥,規劃署承認,曾經於2008年及2011年發出強制執行通知書,其後再發出恢復原狀通知書。惟到最後,地主僅移走有關土地上的物料和種草了事。
類似申請手法層出不窮,錦田大江埔亦有人申請在農地興建「休閒農莊及露營車度假營」,土地前身是池塘,被倒泥填平,即使總城市規劃師對申請有保留,認為批准申請會立下不良先例,但最終城規會批出為期三年的臨時許可,理由與水尾村個案相似。
民政事務總署指出,上述兩宗個案均未領取旅館牌照。而鑑於出現使用露營車或營地提供短期收費住宿服務,牌照處已推出一套適用於露營車營地的一般發牌規定及牌照申請指引。個別處所、露營設施或營地是否屬《條例》的規管範圍,須視乎個案的實際情况,不能一概而論。
■記者潘柏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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