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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備忘錄揭逆權大狀被禁授課之謎譚允芝另起爐灶 仲裁課鬧雙胞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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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30日 22:18
2018年08月30日 2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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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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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香港大律師公會與北京大學合辦的《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繼早前公會主席戴啟思揭「逆權大狀」潘熙、張耀良被禁授課後,本報日前獲得一份文件,揭露北大去年曾與公會前主席林定國就有關課程簽訂備忘錄,北大要求公會「調整」部份課程。公民黨余若薇透露,公會課程與前大律師公會主席譚允芝在北大的仲裁課程鬧「雙胞胎」,故北大要求公會調整課程內容。而譚允芝與社交網發文反駁,指有關課程由公會主辦,稱指控屬穿鑿附會。
記者:姚國雄
《蘋果》獲得一份由北京大學法學院及大律師公會去年簽署的備忘錄,內容一開始表明,北京大學與公會合辦的課程內容需要調整:「《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第三講內容需要調整,避免與其他課程中的內容重複。」
本報在網上取得一份「2018年春季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介紹」,內容提及大律師公會與北京大學合辦的《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當中的第三講課程主要教授學生三個重點,包括「程序公義和自然公正原則」、「香港司法覆核」、「香港公民基本權利的保障」,並表明授課的是本港的大狀潘熙、張耀良、葉海琅和黃宇逸。
由於北大拒潘熙、張耀良北上授課,備忘錄有關課程調動,令人聯想到是針對潘、張二人,但余若薇昨在網台節目《左右大局》透露,「第三講」其實是針對仲裁,北大要求公會調整課程內容,是因為北大另與譚允芝的律師樓合辦了一個仲裁課程。
余若薇指:「譚允芝,大家知道啦,佢都係好着力推廣同內地嘅關係,佢嘅寫字樓叫Des Voeux Chambers,佢以佢寫字樓嘅名義辦咗一個仲裁課程,但係大律師公會同北大合辦嘅課程,安排另一位大狀講仲裁嘅課程,令到出咗『雙胞胎』,香港大律師公會又搞仲裁(課程),譚允芝又搞仲裁(課程),所以要調整吓。」譚允芝一向被視為特首林鄭月娥好友,除傳過她是律政司司長人選,特區政府聯同「一帶一路總商會」在北京搞一帶一路論壇,林鄭更邀譚做主講嘉賓。
譚指余若薇無中生有
此外,余若薇認為,北京大學拒絕戴啟思出席雙方合辦課程的結業禮是於禮不合:「主席(戴啟思)始終係代表我哋成個大狀嘅行業,你(北大)唔可以話主席唔嚟得(結業禮),咁成個公會點樣同你繼續辦課程呢?」
而譚允芝昨晚在社交網發文反駁,強調她本人及德輔大律師事務所並沒有為北大開辦任何仲裁課程,同時強調2016年北大要求公會開辦國際仲裁課程,而課程是由大律師公會成員負責,又指《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只有數小時一節仲裁教學,本來就意義不大,公會與北大商討調整《普通法精要.公法》課程內容,以免重叠是自然的事,但她強調自己當時已非主席,故此未有參與亦不知情,批評余若薇說法無中生有,又對有人將課程說成是她的私人項目感到遺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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