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拒用安全帶 4女惡鬥的士司機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28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28日 22:12
2018年08月28日 22:12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4名女子昨凌晨在油麻地截乘的士,司機發現有乘客沒扣安全帶,要求她們扣好安全帶不果後拒絕開車,雙方發生爭吵,其間有人出手毀爛的士雜物箱,司機盛怒下涉嫌拳打女乘客,眾人其後由車內爭執至車外,4名女乘客圍攻司機。
5人同涉襲擊被捕
事發於昨凌晨3時許,4名女子在油麻地彌敦道近寶靈街截乘的士,但上車後有人沒扣上安全帶,司機見狀要求乘客改正並拒絕開車,但有人不肯聽從,雙方口角。其中一名女子情緒激動下毀爛車內一個雜物箱,司機被觸怒下拳擊對方,更傷及另一人,瞬間演變成打鬥。
其後5人下車爭論,此時4女圍住司機不斷推撞,有人更致電兩名男友人趕來聲援,但兩男未有動手打架。警員到場制止,4名女乘客(32至46歲)涉襲擊被捕,其中毀爛雜物箱姓李女子更涉刑毀,另外一位姓羅女乘客亦涉無帶身份證。而姓梁(58歲)司機涉襲擊同樣被捕,但他稱不適送院治理,4女子則被帶署調查。
汽車交通運輸業總工會的士分會主任杜燊棠表示,據運輸署指引,若乘客無扣安全帶,司機的確可拒絕開車,但有機會被指控拒載,故希望運輸署容許在的士內裝設可錄音天眼,以釐清爭拗及保障司機與乘客。他建議司機「動口不動手」,耐心解釋法例要求,倘有人堅拒扣安全帶,可照樣開車,因相關的法律責任由乘客負擔。
根據法例,若的士或小巴設有安全帶,乘客必須佩戴,否則最高可罰款5,000元及監禁3個月,司機毋須承擔法律責任,但巴士乘客獲豁免。不過,私家車情況與的士相反,若私家車乘客沒扣安全帶,乘客毋須受罰,司機則會被罰款230元。
■記者潘志能、謝志輝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