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沐浴露混入漂白水 菲傭涉虐兒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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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15日 22:12
2018年08月15日 22:12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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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沙田一名女戶主前日替6個月大女兒沖涼時,發現B女皮膚出現紅點,而且家中嬰兒沐浴露「揦手」,連忙向將離職的菲傭查問,有人承認曾將漂白水倒入沐浴露內,女戶主懷疑菲傭對女兒照顧不當報警。警方經初步調查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該名菲傭,女嬰則被送院檢查。
現場是樂霞坊1號艷霞花園1座一個單位,消息指,被捕的39歲菲傭於該家庭工作一年半,與僱主關係一般,而菲傭上周已向僱主辭職,原定昨日為最後工作天。
母幫B女沖涼揭發
在菲傭離職前一日,即前日中午12時許,35歲姓陳女戶主替6個月大女兒沖涼時,發現女兒皮膚出現紅點,而使用嬰兒沐浴露有「揦手」刺痛感,遂向菲傭查問,有人承認曾將漂白水倒入沐浴露內,作洗廁所之用。
女戶主聞悉大怒並報警求助。消息稱,警方到場調查後,有人堅稱該樽「沐浴露漂白水」只作洗廁所之用,但由於該樽放在沖涼用品堆中,警方正調查是有人故意放置該處,或無心之失,以及是否曾經使用漂白水替女嬰洗澡等。警方其後以涉嫌對所看管兒童或少年人虐待或忽略拘捕菲傭。
皮膚科專科醫生史泰祖表示,市民不應用漂白水沖涼,以高濃度漂白水溝沖涼液沖身會刺激皮膚,嚴重會導致皮膚泛紅、腫及脫皮。除非部份濕疹病人,如皮膚損傷受細菌感染,醫生會建議用非常稀釋的漂白水沖洗皮膚,但份量定必須經醫生處方。
香港家庭傭工僱主協會主席容馬珊兒建議,無論是僱主抑或家傭提出提前解約,如果僱主認為家傭的工作表現未能達標,或者僱傭關係欠佳,僱主不要吝嗇一個月代通知金,即時與家傭終止合約,以免在同一屋簷下有任何不愉快事件發生。
此外,僱主聘請家傭前,應先了解家傭是否具備相關工作要求的經驗,簽合約後僱主亦要細心培訓家傭,至少預留一個月觀察期,判斷家傭能否勝任工作。
■記者文兆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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