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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月入2萬元的政府司機在工作期間擅離職守,往機場兼職駕駛穿梭巴士「秘撈」,並在紀錄上虛報當值,涉及約3,000多元工資。他昨在西九龍法院認罪,獲准保釋候判。
求情指經濟壓力大
被告林秉輝(55歲)承認8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指他於2016年2月至9月使用載有虛假記項的行車紀錄簿欺騙政府,以隱瞞他未經批准缺勤以從事兼職工作。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4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情指被告於2011年由政府物流服務署聘用,屬月薪制公務員,派駐社署,職責包括日常支援及運送災難應急物資,在長沙灣簽到上下班。案發期間,他在冠忠巴士集團旗下公司任時薪兼職司機,在機場禁區駕駛穿梭巴士,結果有37天的工作時間與社署的當值時間重叠,每次由9分鐘至4小時多,涉及工時59.5小時。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社署月入僅2萬元,要供養兩名讀小學的兒子、八旬母親及九旬父親,經濟壓力大,兩子因學業追不上,單是補習費每月已要數千元。辯方又呈上被告的嘉許證書,指他在淘大工業村大火期間「開咗好多OT」,上司亦指他工作好。辯方指若判監禁,被告一定會停職及面臨紀律聆訊,希望輕判。案件編號:WKCC2997/18
■採訪伍嘉豪、撰文梁偉強
求情指經濟壓力大
被告林秉輝(55歲)承認8項代理人使用虛假文件意圖欺騙其主事人罪名,指他於2016年2月至9月使用載有虛假記項的行車紀錄簿欺騙政府,以隱瞞他未經批准缺勤以從事兼職工作。裁判官將案押後至本月24日,等候社會服務令報告判刑。
案情指被告於2011年由政府物流服務署聘用,屬月薪制公務員,派駐社署,職責包括日常支援及運送災難應急物資,在長沙灣簽到上下班。案發期間,他在冠忠巴士集團旗下公司任時薪兼職司機,在機場禁區駕駛穿梭巴士,結果有37天的工作時間與社署的當值時間重叠,每次由9分鐘至4小時多,涉及工時59.5小時。
辯方求情指被告在社署月入僅2萬元,要供養兩名讀小學的兒子、八旬母親及九旬父親,經濟壓力大,兩子因學業追不上,單是補習費每月已要數千元。辯方又呈上被告的嘉許證書,指他在淘大工業村大火期間「開咗好多OT」,上司亦指他工作好。辯方指若判監禁,被告一定會停職及面臨紀律聆訊,希望輕判。案件編號:WKCC2997/18
■採訪伍嘉豪、撰文梁偉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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