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警涉偷拍 反對影片呈堂長青網文章

2018年08月0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8月09日 22:01
2018年08月09日 22:01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休班警長涉在商場扶手電梯尾隨女子偷拍裙底,遭對方發現報警。他在同袍到場前將影片刪除,警方後來撿取手機及修復了有關影片,並以作出有違公德行為罪提控。案件昨開審,辯方指警方申請手令撿取手機及記憶卡時,錯誤引用《警隊條例》,反對影片呈堂。
指同袍寫錯《警隊條例》條文
被告莊志強(45歲)案發時駐守警察投訴報案中心,他否認去年11月27日在油塘大本型,在地下至2樓、2至3樓的扶手電梯作性質猥褻、淫褻及令人憎惡的行為,即偷拍女事主裙底。據悉,女事主丈夫也是警務人員。警方從被告身上撿取3部手機及1張記憶卡,兩日後向法庭申請兩張手令,從灣仔警總撿證物。但辯方指警員填申請表格時,寫錯《警隊條例》條文。辯方又指高院去年裁定,警方雖可在沒手令情況下撿取手機數碼內容,但必須是緊急情況,警方亦因而訂下新指引。負責申請手令的警員稱憑經驗處理申請,不知有新指引。聆訊今續。
案件編號:KTCC650/18
■採訪戴國輝、撰文梁偉強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