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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公民黨立法會議員郭家麒昨到廉政公署,要求署方秉公辦理前特首梁振英UGL一案,梁昨委託律師行發表聲明,批評郭針對他有關UGL事件上的指控,毫無法理基礎,對他不公,保留一切追究權利;但聲明未有要求郭家麒收回言論。
郭舉曾蔭權入罪案例
郭家麒前日發出傳媒採訪通知,指昨日到廉署遞信,促請署方秉公辦理梁振英UGL一案。郭認為,梁2014年10月被揭收取澳洲公司UGL5,000萬元的事件,至今已將近4年,而前特首曾蔭權因為在任時無申報洽租深圳東海花園豪宅,須為其過失服刑12個月,「同樣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的梁振英,其UGL案至今仍然真相未明……今年2月一度傳出廉政公署調查工作已終結的消息,署方卻一直拒絕向公眾交代調查進度」。
郭家麒昨日的新聞稿中,批評梁振英出任特首期間收取私人公司巨款,廉署一直不公開不交代調查進度或真相,無法釋除港人疑慮,令外界質疑署方因顧忌梁的身份而作包庇,未有公正執法。
梁振英透過薛馮鄺岑律師行發聲明,批評郭指他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及涉貪,又把UGL一事與「一件涉及深圳物業」的案件相提並論,是不合適和不合理。聲明指,梁振英已表明在出任特首和擔任行會主席期間,從沒處理過任何UGL的申請,批評郭的聲稱是毫無法理基礎,意圖混淆視聽,對他不公平,保留一切追究權利。
■記者姚國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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