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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會長︰《基本法》優先適用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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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9日 13:45
2018年07月29日 1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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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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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曾指《基本法》法律依歸是國家憲法的律師會會長彭韻僖,昨在港台節目中談及一國兩制,指國家以《基本法》這本「特別法律」來保障一國兩制,在具體實踐過程當中,「如果特別法律的安排與一般法律相衝突,特別法律是會優先適用」。
彭韻僖指,在香港回歸時,國家用一國兩制的模式處理香港的問題,以《基本法》這本特別法律來保障一國兩制的有效實施,《基本法》具有法律地位,亦是兩個制度確認的法律。
她指,在具體實踐過程當中,若特別法律的安排與一般法律相衝突,特別法律是會優先適用。她強調,香港回歸後並沒有實施大陸法,仍然沿用實施了近180年的普通法,就是《基本法》優先適用的例子。
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早前指出,「凡《基本法》沒有規定的問題,憲法的有關規定自動適用於香港」,引起爭議。當時彭韻僖被傳媒問到有關爭議時指,《基本法》的法律依歸是國家憲法,因此國家憲法在香港是有效,但她其後又稱香港的法律依歸是《基本法》。
■記者陳嘉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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