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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姦智障女生 社工兩度校園犯案 事主親屬憑WhatsApp揭發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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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8日 12:58
2018年07月28日 12:58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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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一名特殊學校已婚駐校社工,涉在半年間多次性侵校內一名17歲中五輕度智障女生,包括在校內、公園、停車場等不同場所非禮她,甚至將她強姦。女生親屬在其手機內發現她與社工的WhatsApp訊息,查問下揭發案件。涉案社工被控5項非禮及1項強姦罪,昨在沙田法院提堂。裁判官不准他保釋,還柙等警方調查。
記者:戴國輝 楊思雅
報稱學校社工的被告翟光輝(56歲)居於元朗錦綉花園,已從涉案學校請辭。控罪指他於去年12月17日至今年6月9日五度非禮女童X,案發地點包括涉案學校、荔枝角一家餐廳、荃灣公園及屯門一個停車場,而被告曾兩度在學校犯案。據悉,非禮指控包括,被告捉着X的手撫摸他的陽具。至於強姦則於4月4日發生,地點是新界一單位。
被告有責任申報被檢控
被告暫時毋須答辯,控方申請將案押後,等候警方繼續調查,並反對保釋。辯方曾申請保釋,但遭裁判官拒絕。案件押後至下月24日,被告還押監房看管。被告臨離開犯人欄時向公眾席揮手,向到庭的妻子及其他親友道別。
根據社工註冊局紀錄,被告的註冊社工牌將於明年3月屆滿。社工註冊局主席倫智偉回覆《蘋果》查詢表示,註冊社工若被檢控或被定罪,有責任主動向局方申報。若局方從其他渠道得悉事件,會去信有關社工確認,要求對方提供相關資料。若有關社工被定罪,應盡快書面通知局方。局方若裁定有關社工作出違紀行為,可作4種懲罰,包括永久釘牌、釘牌五年或以下、書面譴責及口頭訓誡。
同為註冊社工的「七警」案主角曾健超,早前因襲警及拒捕罪成入獄5周,後被社工註冊局書面譴責,毋須釘牌。曾健超接受查詢時表示,若社工被捕及被檢控而不通知社工註冊局,局方可以對方不誠實而不續牌,局方會獨立處理每宗投訴,有時毋須等待刑事審訊完結也可進行紀律聆訊,兩者可同時進行。
其實,社工即使在刑事審訊中脫罪,亦有機會被社工註冊局釘牌。原是註冊社工的私營殘疾人士院舍「康橋之家」前院長張健華涉嫌性侵智障女院友,因女院友無法作供而獲撤控,局方仍把張永久釘牌。
案件編號:STCC289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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