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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拍賣前須先獲法團授權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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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8日 13:03
2018年07月28日 13:03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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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將軍澳康盛花園兩個單位欠交逾10年管理費,被業主立案法團向法庭申請拍賣有關單位以追討欠交款項。
大律師陸偉雄表示,管理公司可以採取行動向業主追討管理費,一般要經過幾重程序,先禮後兵,直至最後一步方會向法庭申請收樓拍賣。
可登記釘契
陸偉雄表示,管理公司大多由大廈的業主立案法團委任,面對業主欠交管理費,管理公司一般先發信通知欠款,倘業主未有回應,視乎情況會再發出欠款通知信件,同時會嘗試以不同方法聯絡業主追收欠款。
不過,如情況未有改善,管理公司獲業主立案法團根據大廈公契授權後,可以向土地審裁處申請收樓。陸偉雄指管理公司取得法庭判令後,可以申請將欠款單位拍賣,同時要求執達主任扣押業主的財產。
大律師陸偉雄指出,管理公司亦可以向土地註冊署將欠款單位登記「釘契」,令業主即使出售物業時亦需要清還欠款。
■記者李晟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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