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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遞公司熟客 氣槍配件寄內地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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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7日 09:00
2018年07月27日 09:00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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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一名男子早前經葵涌一間速遞公司郵寄包裹往內地,被內地當局發現內藏一柄手槍並扣起包裹,但他事後竟再經同一速遞公司寄出同類郵包,速遞公司職員起疑,昨晨拆開5個包裹檢查,發現一批可組成氣槍的配件,連忙報警,警方現正追緝寄件人下落。
警緝寄件人
據悉涉事的5個可疑包裹中,部份槍械配件藏於鋁質儲物架內作掩飾,亦有比較細小的包裹以紙皮包裝,但零件凸出小包裹外。消息指寄件者為該速遞公司的熟客,今次發現的可疑包裹在速遞公司門市簽收。包裹之所以惹起職員懷疑,是因為同一寄件人早前寄出類似包裹到內地,但內地海關人員檢查後發現內藏一柄手槍,於是扣起包裹,並通知速遞公司。
現場是葵喜街金發工業大廈的一間速遞公司,職員昨晨發現該名熟客委託寄往內地的包裹有可疑,拆開檢驗後發現懷疑手槍配件。警方接報到場,經調查後將有關配件撿走作進一步檢驗。案件暫列作管有仿製槍械,由葵青警區重案組跟進,暫未有人被捕。
《蘋果》記者昨以顧客身份致電該速遞公司一間分店,查問速遞貨品返內地的限制,職員直言內地當局對由香港速遞進口的貨物規管甚嚴,莫說是氣槍,就連全無發射能力的仿真玩具槍也被當作違禁貨品,不准出口內地。
根據內地刑法,氣槍火力大於1.8焦耳可致人命傷亡,故內地將氣槍(仿真槍)列為槍枝,走私槍枝一經定罪,輕則判監3年以上,重則可判無期徒刑。而根據香港《火器及彈藥條例》,任何人無牌管有槍械,最高可被判罰款10萬元及監禁14年。
■記者詹家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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