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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媒報道變「罪證」記協關注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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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2日 07:54
2018年07月22日 07:54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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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警方建議保安局按《社團條例》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民族黨早前公開相關800多頁文件,警方引用多項網上資料及傳媒報道,「證明」民族黨有機會引發暴力政治運動,危害國家安全,相關資料包括報章報道、電視台及電台訪問等。香港記者協會昨發聲明,關注傳媒報道被當作民族黨「罪證」,要求保安局澄清傳媒會否被視作為該黨宣傳而負上刑責。
憂負刑責 促保安局澄清
警方向保安局提交文件中包含大量傳媒報道,如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接受訪問、出席電台節目、學術研討會等內容,成為警方建議禁止民族黨活動的「證據」,記協對此表示關注,擔心若陳的有關言論被視為「危害國家安全」,報道的媒體會否被視為「協助危害國家安全」,影響言論自由。
聲明續指,一旦民族黨將來被禁止活動、甚至成為「非法組織」,傳媒日後採訪相關組織或人物時,會否被認為「參與非法活動」,或被指協助其宣傳而要負上刑責。記協要求保安局盡快澄清,釋除新聞工作者疑慮,並促請當局在於任何情況下引用法例,包括在引用《社團條例》時,都不應影響新聞及言論自由。
保安局發言人覆稱,這宗個案與新聞自由完全無關。
■記者周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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