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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帑 違選舉法 朴槿惠加監8年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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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21日 12:50
2018年07月21日 1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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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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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正為受賄及濫權等罪入獄服刑的南韓前總統朴槿惠,昨日再被判挪用公帑導致國家庫房蒙受損失及違反選舉法罪成,加監8年,意味66歲的她或要在獄中度過共32年。
首爾中央地區法院首席法官成昌浩(音譯)在朴槿惠缺席下宣判,指朴槿惠在2013年5月至2016年9月期間,以總統身份非法收受國家情報院(NIS)三任院長從「特殊活動經費」挪用的約350億韓圜(2.4億港元),令國家庫房出現實質損失罪成,判入獄6年,罰款330億韓圜(2.3億港元)。
NIS每年有40億韓圜特殊活動經費,款項毋須經審計或國會監察,3名涉案NIS前院長均稱行動受朴槿惠指使。朴槿惠被指將款項用於修葺私人住宅,為其好姊妹、朴槿惠貪污醜聞關鍵人物崔順實的時裝店打本,填補她秘密聯絡崔順實的電話費等。
朴曾計劃以坦克鎮壓集會
成昌浩指,朴槿惠公帑私用,妨礙國家最高情報機關將預算用在保護國民上,但朴槿惠卻將責任推搪給幕僚。
此外,朴槿惠違反選舉法罪名成立,須入獄兩年。她在前年4月的國會選舉前,干預她所屬的新世界黨候選人提名程序,企圖讓親信有更大機會出線,所有刑期都要分期執行。
今年4月,朴槿惠因受賄、濫權、洩漏國家機密等18項罪名成立,被判入獄24年並罰款180億韓圜。另外,青瓦台昨表示,朴槿惠政府時期,南韓國軍機務司令部曾計劃,若憲法法院推翻國會彈劾總統朴槿惠的決議,將實施戒嚴,並擬以坦克鐵血鎮壓燭光集會,同時實行新聞管制。
美聯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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