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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民無視兩制:國家憲法港適用稱《基本法》僅為補充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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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15日 18:26
2018年07月15日 1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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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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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多次就《基本法》發表驚人言論的中聯辦法律部部長王振民昨稱,但凡《基本法》沒有規定的問題,憲法的有關規定便自動適用於香港,又稱將《基本法》獨立於國家憲法是誤解和扭曲「一國兩制」。公民黨法律界議員郭榮鏗強調,《基本法》訂明全國性法律除非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否則不能在港實施,促請王振民勿唯恐天下不亂。
記者:陳嘉裕
王振民出席一國兩制與香港《基本法》研討會時以「新憲制帶給香港甚麼變化」為題發表演講。演講長達大半小時,王振民指,回歸前香港法律以英國憲法為核心,但英國沒有給予香港真正的法律,僅透過英國國皇給予港督全面管治權,亦頒佈英皇制誥成為香港憲制文件。王形容「英皇是非常任性的,想改就改」,英國對香港的統治也很隨意,英國國會從來沒有為香港立法。
「國家不按香港法律辦事」王振民強調,回歸後香港的憲制以國家憲法為基礎和核心,國家憲法「自然對香港產生效用」,根據憲法的單一性原則和一國兩制,「國家的憲法完全適用於香港」,《基本法》是對憲法的補充和修改。他又強調,「把《基本法》獨立於憲法,甚至把《基本法》打造成獨立於國家憲法的香港憲法,都是對一國兩制的誤解和扭曲」。
王振民稱,中央尊重香港的法治,香港可以有獨立的法制,但不能有獨立的憲制,只能在憲法之內發展政制。王以廣東話稱,「一國兩制就係咁呀」,否則就變了兩國兩制,強調不可能推翻國家的憲制基礎。
他更指,國家處理香港問題時,所遵循的是國家憲法包括《基本法》,而不是按照香港的本地法律辦事:「如果在香港要求國家按照香港法律辦事,那澳門說你也得按照澳門法律辦事,那全國就亂了套。」他呼籲香港要認識、理解、接受國家的法制,接受香港回歸祖國的現實,不能對抗國家的憲制,要由國家憲制的角度了解《基本法》。
公民黨法律界立法會議員郭榮鏗質疑王振民發表這些言論的用意,現時《基本法》寫明全國性法律除非納入《基本法》附件三,否則不能在港實施,王振民指「國家的憲法完全適用於香港」是不恰當。
郭又對王振民於「不能將《基本法》獨立於憲法」的說法不明所以,「係人都知《基本法》係因為憲法第三十一條出嚟,依家無人去質疑喎」。他呼籲王振民不要唯恐天下不亂,勿再說無謂說話,與其危言聳聽,不如多花時間了解港人生活、學好廣東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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