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捱仔6刀 父欲包庇 官:無權隱瞞傷勢長青網文章

2018年0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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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7月10日 09:06
2018年07月10日 09:06
新聞類別
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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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聲稱「憎咗阿爸好耐」的22歲青年,去年以菜刀狂斬父親六刀,昨在區域法院承認傷人罪。控方透露父親表明不追究,拒與警方合作,亦沒錄口供,故沒有父親的最新醫療報告。法官坦言了解為父心情,「好明顯老竇想保護個仔」,但明言父親傷勢乃判刑重要考慮,「呢一樣嘢一定唔係受害人去決定,畀唔畀法庭知佢傷勢」。最終父親答應由警方向醫院索取醫療報告。
採訪:蘇曉欣 撰文:戴國輝
辯方指被告林子健任裝修工人,僅得中四學歷,曾有精神病紀錄,小學時確診患有過度活躍症及抑鬱,一度有吸毒習慣,現已戒毒。
傷者現年54歲,案發時任職中港司機。辯方指傷者因工作關係,留港時間甚少,與妻子時有爭執,因而影響被告情緒。傷者事後決心重修與妻兒的關係,轉職點心師傅,已基本上康復的他昨與妻子等近十名親友到庭旁聽。
「憎咗阿爸好耐」
辯方形容本案為倫常悲劇,被告深感內疚,一直沒申請保釋,希望在監獄面壁思過,藉機遠離損友戒毒,至今還柙10個月,對被告而言絕對是當頭棒喝。
被告警誡稱事發前8日被傷者責罵。辯方指事緣被告遺失身份證,新僱主要求被告提交身份證以核實身份,傷者催促被告盡快補領身份證,被告懷恨在心。辯方指被告自知「情緒唔正常」,但沒有暴力傾向。
案發於去年10月26日清晨,警方及救護人員接報趕抵上水清河邨,在地下電梯大堂發現傷者,傷者的頭、臉及頸有6處刀傷,各長6至10厘米。警方在被告所住樓層找到他,他左臂亦有刀傷,不斷大叫及揮動手腳,又以頭撞地。警方為他戴上手銬,並在其枕頭底發現染血菜刀。
被告警誡稱「我憎咗阿爸好耐,所以斬佢」,並指案發前8日遭傷者責罵,兩人沒再說話。案發當日兩人在廚房碰面,由於傷者目露兇光問他做甚麼,被告盛怒下失控用菜刀斬傷傷者。法官索閱被告背景、心理報告及傷者傷勢報告,將他還柙至下月20日判刑。
案件編號:DCCC3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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