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搞男女關係」女警盜竊罪成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29日
檢視個人資料
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29日 08:59
2018年06月29日 08:59
新聞類別
港聞
詳情#
【蘋果日報】「新紮師姐」因在警署內與「師兄」過從甚密而被上司告誡,更被調職,令她出現抑鬱及焦慮徵狀,其後她4度到萬寧分店偷竊共值1.3萬元的29件護膚品,又曾割脈自殺。已被革職的她早前在九龍城法院承認4項盜竊罪,昨被判12個月感化令。裁判官叮囑她要檢點及尊重工作,並提醒她「如果要搞男女關係,喺出面搞」。
被告李慧玲(22歲)於今年2月15日至3月9日,分別在青衣、旺角及九龍灣3間萬寧分店犯案,閉路電視拍到被告將失物放入袋內。警方於3月15日拘捕被告,她承認一時貪心犯案。警方在其住所起回大部份失物,約值9千元。
辯方昨求情時指,感化主任因被告的精神狀況而不建議社會服務令,被告承諾會遵守感化令條件及向受害公司致歉,她曾從事獸醫助理工作,因不能再做警察,打算日後從事寵物訓練的相關工作。
裁判官籲尊重工作
主任裁判官吳蕙芳叮囑被告必須正直,不能亂搞男女關係,她說:「工作係為賺取收入養活自己,所以必須要尊重工作;如果要搞男女關係,喺出面搞。」
吳蕙芳又告誡被告要檢點,以免身體語言發出錯誤訊息,令上司及男同事誤會,「我唔係怪你錯,但係唔係上司誤解你,你自己心中有數」。裁判官另下令被告賠償4千多元予萬寧。
案件編號:KCCC1248/18
■採訪陸羽平、撰文戴國輝
0
0
0
書籤
回應 (0)
  • 分享至facebook
  • 分享至電郵

舉報留言

  • 確認舉報
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