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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家超證便衣警六四集會查問學生長青網文章

2018年06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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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bmitted by 長青人 on 2018年06月28日 09:34
2018年06月28日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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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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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有報道指,今年維園六四集會有疑似便衣女警以「統計出席學生人數」為由收集學生就讀學校等資料,並曾進出現場警察指揮中心,惟未有出示警察委任證或其他證件。保安局局長李家超昨證實,報道所說女子是當日被委派到現場工作的便衣警員,但警方了解事件後,事情與報道內容有出入,強調警方沒有派人評估學生或特定群組的出席人數。
團體稱應出示委任證
李家超昨日於立法會回應議員提問時承認,報道所說女子是當日被委派到現場工作的便衣警員,由於涉及警方行動細節,屬行動部署的一部份,他不適宜公開。但警方了解事件後,發現「有一啲事情與報道有出入」。他指,警方當天有派員評估參與集會的整體人數,以有效管理公眾活動,在場人員需匯報集會人數、人流動向、群眾的情緒等資料,不涉個人資料,強調警方沒有派人評估學生或特定群組的出席人數。
他又指出,由於當日現場人數眾多,很容易迅速出現混亂,危害在場人士安全,因此警方除派軍裝警員作人潮管制理,亦需派便裝警員作現場觀察,識別可疑人士,保障參與活動人士的安全。泛民立法會議員邵家臻批評,警方此舉是政治打壓。李強調,人群管理對公眾秩序安全十分重要,便衣警員過往曾在公眾活動中,揭發涉嫌非法藏有攻擊性武器、非禮等罪案。
涉事便衣女警員被指無按規例展示警察委任證,泛民立法會議員李國麟及張超雄多次追問該名女警執行職務時,是否需要展示委任證。李家超回應稱,便衣警員行使法定賦予的權力時,需要展示警察委任證,惟部份日常行動不需行使法律賦予的權力,如警民關係主任、少年警訊負責警員、參與公共關係科活動的警員等,均無需佩戴警察委任證。他表示,任何人如懷疑個人資料被不合法收集,可向個人私隱專員公署投訴或報警。
民權觀察指,任何警務人員向集會參與者作出查問或要求提供資料,都屬於行使警權的行為,有關警務人員應根據《警察通例》表明其警察身份,如屬於便衣警員,應出示警察委任證。民權觀察強調,警察向市民提出查問時的問題必須合理及與其執行正當職務的目的相關,促請監警會及私隱專員公署向警方了解有關事件及做法。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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