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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小米是本港第一間以同股不同權方式上市的企業,換言之,散戶認購的股份,投票權較創辦人雷軍、林斌手上持有的特權股份為低。
港交所(388)今年修改上市規則,於4月底起容許公司以同股不同權方式上市,但稱有相對的投資者保障以彌補,例如一股一票的股份需要佔投票權至少10%,每股特權股設10票的上限等等。
轉讓或過世變普通股
港交所採用「特權股跟個人」的邏輯,規定持特權股股東轉讓手上股份後,股份將會變回一股一票的普通股,港交所以此為一個特權股「時間限制」、日落條款的替代品,創辦人過世後股份亦會變普通股。不過,這規定在不久將來有可能被推翻,港交所下月底前將再度就容許企業持特權股再作諮詢,意味特權「永續」並非不可能。
同股不同權的原意是為在上市前經過多輪融資的企業而設,予創辦人擁有較高投票權股份。這些創業家再多輪融資後控制權被攤薄,為保其話事權,利及公司發展,便容許同股不同權。
新例實施兩個月,暫時除了小米之外,並未有其他企業申請以此方式上市。
■記者余慕恩
港交所(388)今年修改上市規則,於4月底起容許公司以同股不同權方式上市,但稱有相對的投資者保障以彌補,例如一股一票的股份需要佔投票權至少10%,每股特權股設10票的上限等等。
轉讓或過世變普通股
港交所採用「特權股跟個人」的邏輯,規定持特權股股東轉讓手上股份後,股份將會變回一股一票的普通股,港交所以此為一個特權股「時間限制」、日落條款的替代品,創辦人過世後股份亦會變普通股。不過,這規定在不久將來有可能被推翻,港交所下月底前將再度就容許企業持特權股再作諮詢,意味特權「永續」並非不可能。
同股不同權的原意是為在上市前經過多輪融資的企業而設,予創辦人擁有較高投票權股份。這些創業家再多輪融資後控制權被攤薄,為保其話事權,利及公司發展,便容許同股不同權。
新例實施兩個月,暫時除了小米之外,並未有其他企業申請以此方式上市。
■記者余慕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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