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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黃大仙區議員陳炎光(圖)被指涉嫌詐騙民政事務總署1.5萬元的兼職助理薪金的開支償還款項,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訴一項欺詐罪,陳獲准保釋,等候明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准保釋 明答辯
現年48歲的陳炎光於案發時為黃大仙區議會議員,並以月薪5,000元聘請一名女士於2016年1月至12月期間擔任其兼職助理,其後該名女士於2016年3月辭職。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5月5日至7月12日期間,虛假地表示該名女士於2016年4月至6月受僱於他為兼職助理,向民政事務總署遞交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以證明他曾每月向該名女士支付5,000元作為月薪,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民政事務總署職員處理及支付合共1.5萬元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項,導致他獲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民政事務總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陳炎光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暫不便評論事件,他獲准保釋,明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早前陳炎光另一名前兼職助理梁偉倫被指涉嫌與陳炎光串謀詐騙,在今年4月6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提堂。控罪指,梁偉倫訛稱在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間,每月從陳炎光收取3,5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月薪,然後以月薪收據向民政事務總署申索營運開支,最終令民政署向陳發放合共35萬元的薪金開支償還款項,梁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而陳炎光在這案件中暫未被檢控。
■記者謝明明
准保釋 明答辯
現年48歲的陳炎光於案發時為黃大仙區議會議員,並以月薪5,000元聘請一名女士於2016年1月至12月期間擔任其兼職助理,其後該名女士於2016年3月辭職。
控罪指,被告涉嫌於2016年5月5日至7月12日期間,虛假地表示該名女士於2016年4月至6月受僱於他為兼職助理,向民政事務總署遞交營運開支償還款額申請,以證明他曾每月向該名女士支付5,000元作為月薪,並意圖詐騙而誘使民政事務總署職員處理及支付合共1.5萬元的營運開支償還款項,導致他獲益或政府蒙受不利。
廉政公署早前接獲貪污投訴,調查後揭發上述涉嫌罪行。民政事務總署在廉署調查案件期間提供全面協助。陳炎光接受本報查詢時表示暫不便評論事件,他獲准保釋,明日到九龍城裁判法院答辯。
早前陳炎光另一名前兼職助理梁偉倫被指涉嫌與陳炎光串謀詐騙,在今年4月6日被廉署落案起訴提堂。控罪指,梁偉倫訛稱在2011年1月至2016年8月期間,每月從陳炎光收取3,500元至7,000元不等的月薪,然後以月薪收據向民政事務總署申索營運開支,最終令民政署向陳發放合共35萬元的薪金開支償還款項,梁獲准以5,000元保釋候訊。而陳炎光在這案件中暫未被檢控。
■記者謝明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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