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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蘋果日報】鷹君(041)爭產案踏入第10天,昨早羅老太羅杜莉君作供完畢後,輪到二子羅旭瑞(小圖)以原告證人身份接受匯豐信託代表律師盤問。與老太作風不同,旭瑞明顯硬朗,不時與律師爭辯,聲調高昂,強調信託由始至終成立目的,都是協助委託人維持鷹君控制權。
無理由違背委託人
由於辯方匯豐律師Paul Girolami本周缺席聆訊,盤問責任遂放在大狀馮庭碩身上。旭瑞在庭內多番強調,按正常理解都知道鷹石及老太將鷹君股份注入信託後,仍然維持鷹君控制權,而信託會接受委託人指令,是正常不過的事情,即使從商業角度而言,信託亦無理由做違背委託人意願事情。
馮大狀其後指出,旭瑞口供紙提到2016年前,信託不會查詢或挑戰決定,不過其實這些事情不時發生,旭瑞反駁信託人當然會給予意見,但這些只是對提議的修飾(refinement),正如下屬亦可給予意見予上司,但決定權在上司手中,不表示羅老太沒有權力。
就匯豐有沒有行使酌情權去經營信託,旭瑞認為沒有,舉例指信託內有近10億元現金,但大部份都是人民幣,甚至出現損失,「有常識嘅基金經理都唔會咁做。」
旭瑞提到1984年與1989年間未有與家庭接觸,亦沒有參與成立信託,但稱絕對肯定父母成立信託意願是維持鷹君控制權。被問到他沒有證據情況下,是否僅猜度(speculate)父母意願,旭瑞隨即語調高昂,「你用咩字都好,佢哋成立信託目的係無可爭辯,邊個會將成個王國放入個信託,而唔去維持個控制權?我唔使老竇同我講都知。」
不過律師質疑,1984年意願書未有提及鷹君股份,直至2009年羅老太向匯豐信託發出信件才提及,沒有證據反映2009年前父母有這個意願。旭瑞形容這個意願是不言而喻,又指若只憑2009年前沒有相關文件,去證明父母成立信託時沒有維持鷹君控制權意願是不公平。
羅老太昨日早上完成證人作供,重提嘉瑞「獨權」是錯誤做法,又指他將啟瑞踢出董事局,當年並踢走旭瑞,不過鷹君發言人指,鷹君乃上市公司,一切公司決定須由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定,而不是由單一股東或個人所決定。
無理由違背委託人
由於辯方匯豐律師Paul Girolami本周缺席聆訊,盤問責任遂放在大狀馮庭碩身上。旭瑞在庭內多番強調,按正常理解都知道鷹石及老太將鷹君股份注入信託後,仍然維持鷹君控制權,而信託會接受委託人指令,是正常不過的事情,即使從商業角度而言,信託亦無理由做違背委託人意願事情。
馮大狀其後指出,旭瑞口供紙提到2016年前,信託不會查詢或挑戰決定,不過其實這些事情不時發生,旭瑞反駁信託人當然會給予意見,但這些只是對提議的修飾(refinement),正如下屬亦可給予意見予上司,但決定權在上司手中,不表示羅老太沒有權力。
就匯豐有沒有行使酌情權去經營信託,旭瑞認為沒有,舉例指信託內有近10億元現金,但大部份都是人民幣,甚至出現損失,「有常識嘅基金經理都唔會咁做。」
旭瑞提到1984年與1989年間未有與家庭接觸,亦沒有參與成立信託,但稱絕對肯定父母成立信託意願是維持鷹君控制權。被問到他沒有證據情況下,是否僅猜度(speculate)父母意願,旭瑞隨即語調高昂,「你用咩字都好,佢哋成立信託目的係無可爭辯,邊個會將成個王國放入個信託,而唔去維持個控制權?我唔使老竇同我講都知。」
不過律師質疑,1984年意願書未有提及鷹君股份,直至2009年羅老太向匯豐信託發出信件才提及,沒有證據反映2009年前父母有這個意願。旭瑞形容這個意願是不言而喻,又指若只憑2009年前沒有相關文件,去證明父母成立信託時沒有維持鷹君控制權意願是不公平。
羅老太昨日早上完成證人作供,重提嘉瑞「獨權」是錯誤做法,又指他將啟瑞踢出董事局,當年並踢走旭瑞,不過鷹君發言人指,鷹君乃上市公司,一切公司決定須由董事會及股東大會決定,而不是由單一股東或個人所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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